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18

第六条 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预计抵达口岸7日前(航程不足7日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填写《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报请抵达口岸的港务监督机构审批 . 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受理部门 基层海事处 许可机关 基层海事处 提交材料目录 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 1.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 (1)《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一式四份);

(2)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及其附件(格式B)的复印件、CAS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所载运油品名称以及15℃时密度、50℃时流动粘度(燃油)的说明文书(载运油品进港卸货的船舶);

(3)经批准的危险货物进港申报单复印件(载运危险货物进港的船舶,免于提交). 2.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船舶概况表;

(2)总申报单;

(3)货物申报单(远洋渔船为货物(渔获物)申报单);

(4)船员名单;

(5)旅客名单(无旅客者免);

(6)危险货物舱单(无危险货物者免,完成危险货物申报的免于提交);

(7)船舶适航、检验相关证书;

(8)船员证书(适用于外国籍船舶);

(9)上一港出口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10)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

1、总申报单;

2、船舶概况表(与进口岸无变更者免);

3、货物申报单(本港无装货者免);

4、船员名单(与进口岸无变更者免);

5、旅客名单(与进口岸无变更者免);

6、危险货物舱单(无危险货物者免)

7、经其他查验单位签署的《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

8、如果采取了禁止船舶航行的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则应提交该强制措施已经依法解除的证明材料;

9、《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及其复印件(中国籍船舶,免于提交)

10、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11、远洋渔船出口岸审批,应提交获准往国外海域或远洋捕捞作业(许可)批文.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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