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8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20t/h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不符合大气污染物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再生铅项目.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石棉制品项目.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新建生产危险化 品的项目;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该项目为机械加工项目,不在限批项目范围内. 符合

5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该项目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符合 由上表可见,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德政字[2017]34号《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规定.

3、厂址选择与当地生态保护红线的合理性分析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9月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发[2016]176号),规划提出,通过将维系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保障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战略意义的生态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实施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和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推动形成满足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基本需求且符合山东实际的生态安全格局,为全省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保护地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必须纳入I类红线区,省级及以上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的保育区、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的保育区等按法律法规要求需实施最严格管控制度的,原则上也应纳入I类红线区. 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平苏公路北段东,平原县境内共设置生态保护红线四处,分别为德州市平原鲁北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区(SD-14-B4-001)、德州市平原马减竖河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14-B1-005)、德州市相家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14-B1-017)和德州市万庄村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SD-14-B2-006). A、德州市平原鲁北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区(SD-14-B4-001) 德州市平原鲁北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区(SD-14-B4-001)范围为:东北至谢家汶,西南至秦庄村西,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鲁北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区之外. B、德州市平原马减竖河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14-B1-005) 德州市平原马减竖河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14-B1-005)范围为:南起新庄村西侧的平原县夏津县县界,北至甜北村东侧的平原县德城区县区界,纵贯恩城镇、王杲铺镇.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马减竖河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之外. C、德州市相家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14-B1-017) 德州市相家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14-B1-017)范围为:南侯庄村南部,向东南方向延伸,其中在张官店村向西南延伸,东侧的村庄分别为车东村、李庄村、邱庄村、张官店、西刘新环村,西侧的村庄为大崔庄村、姚庄村、北高庄村、范庄村、大张庄村.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相家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之外. D、德州市万庄村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SD-14-B2-006) 德州市万庄村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SD-14-B2-006)范围为:东至于庄村,西至牌子村西口,南至南庙梁庄村北口,北至王水坡村.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万庄村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之外. 因此,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县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红线区之外.见附图5:德州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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