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18

2016年9月签署了设施农用地协议(详见附件5);

2016年9月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书(详见附件7);

2017年9月进行了设施农用地备案(详见附件4);

2018年1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详见附件11);

2018年2月2日在耒阳市林业局办理了《使用林地许可证》(详见附件2);

2018年12月26日在耒阳市环保局对本项目的建设范围与耒阳市保护红线进行核对,不在耒阳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详见附件3);

2019年3月签订了养殖场粪污消纳协议书(详见附件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该项目属于名录中规定的一类【畜牧业】中的第1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其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其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为年出栏10.56万头仔猪,年存栏种母猪4800头,种公猪50头,对照目录规定应编制报告书.为此,耒阳市裕康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博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有关工程资料,在现场调查、环境现状监测、预测计算分析等环节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环评技术导则 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耒阳市裕康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存栏4800头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特点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不属于耒阳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以及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选定场址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选址要求.项目周边居民敏感点少,适宜工程建设. 项目施工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根据建设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因子以及场址的地理位置、气象因素,环评重点为生产过程中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本项目属于畜禽养殖类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高浓度的养殖废水,因此污废水的收集、处理、排放及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为本项目的重点. (2)养殖场运营期会产生恶臭气体,因此恶臭气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降低恶臭气体的措施也是本次评价重点关注的问题. (3)运营期养猪场将产生大量的猪粪便等固体废弃物,因此固体废物的收集、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也是本次环评关注的问题. 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区.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 三同时 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总则 评价目的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分析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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