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8 |
一、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我省加快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开展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公布各地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实施了一系列整治工程:加快实施大气治理重点项目,推进火电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取消火电机组脱硫烟气旁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淘汰不合产业政策的燃煤锅炉,实施黄标车淘汰.2014年,全省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平均为85%,灰霾天数同比减少2.8天.
二、关于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我省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将重点环境问题、重点信访案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落后产能企业等列入监管执法重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名单,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 环境安全.2014年,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3.6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30.5万家,立案13491宗,结案11197宗,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14662家,关闭或停产企业1861家,罚没金额3.65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146宗,污染环境罪判决案件23宗、33人.
三、关于依法取缔粘土实心砖行动 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和治污水平落后的行业企业,环保部门根据各级政府工作部署,配合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取缔关闭落后产能企业工作.如2013年度,我厅联合省监察厅,将湛江市廉江和吴川地区红砖厂污染环境问题作为市挂牌督办任务,要求湛江廉江市政府、吴川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关停、取缔当地的红砖厂,经过一年的整治,当地清理了吴川市37家砖厂和廉江市53家砖厂.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22日 (联系人及
电话:高艳 8750620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