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8 |
25.3.8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工程技术人员情况、投标人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复印件等. 25.3.9投标报价单,具体要求参见 本文件第三部分;
报价清单(按招标人提供的规定格式). 25.3.10投标综合说明书:施工队伍组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期承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5.3.11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说明 25.3.12投标人供应主材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一览表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5.3.13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公司所在地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换照手续,请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在开标地点递交审验. 26.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26.1投标人应认真按照本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有格式要求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没有格式要求的文本,其格式应与整本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26.2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7.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编目 投标文件统一按A4规格幅面,并统一按照规定的顺序编目编码、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在每页按顺序打印页码,所有标书统一密封为一包,严禁分开密封,密封的第一本应为正本. 2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28.1法定代表人如果授权投标人代表处理一切与本次招投标有关事宜,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28.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中文全名. 28.3投标文件必须在期封面注明 正本 副本 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28.4投标文件一律打印,须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果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9.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应统一装入同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要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 字样. 29.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30. 无效标书的判定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参加评标: 30.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0.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0.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30.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0.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等与原件不一致的. 30.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30.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0.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30.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30.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30.11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清单中的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30.12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格、暂列金额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30.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30.14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0.15经评标小组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30.16未按规定递交25.3.13要求的必须持有的相关证书原件的. 30.1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无效投标规定的. 31.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但是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6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32. 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32.1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2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2.3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3.1如果投标人有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并经招标人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3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提交,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 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 和 开标时启封 字样. 33.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此行为将被记录在案,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34.投标截止时间 34.1投标文件须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34.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4.3不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5.投标要求 35.1本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为本项目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