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9-23
附件1 福建省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估表 项目 条目 评估细目 配分 评分方法 中心自评 市局 评估 省厅评估 1.

人员配置(15分) 1.1 领导 成员 1人(副主任职务以上) 1.1.2 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以上);

1.1.3 须经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岗位培训考核并取得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2分 缺一项证书扣1分. 1.2 考务 管理 人员 1.2.1 2人(至少1人专职) 1.2.2 须经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岗位培训考核并取得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1.2.3 需持有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OA)四级证书. 3分 无专职管理人员或者人员不足2人此项不得分;

缺一项证书扣1分. 1.3 高技 能人 才管 理人 员1.3.1 1人负责本地区的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事务. 2分 无设置负责人员此项不得分. 1.4 试卷 管理 人员 1.4.1 2人(至少1人专职) 1.4.2 须经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岗位考核并取得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1.4.3 需持有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OA)三级证书. 3分 无专职管理人员或者人员不足2人此项不得分;

缺一项证书扣1分. 项目 条目评估细目 配分 评分方法中心自评 市局评估 省厅评估 1.5 设备 管理 人员 1.5.1 1人;

1.5.2 须经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岗位考核并取得相关岗位证书;

1.5.3 需持有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三级以上证书. 2分 无设置设备管理人员此项不得分;

缺一项证书扣1分. 1.6 财务 管理 人员 1.6.1 2人;

1.6.2 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分 人员配备不足或无证书此项不得分. 2. 场地及设备(19分) 2.1 办公 场所 2.1.1 要求有专用的制证室、资料室和档案室各一间,并且符合保密要求. 6分 制证室、资料室、档案室非专用或不符合保密要求,缺一项扣3分. 2.2 硬件 设备 2.2.1 具有与考务管理、试卷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完好率98%;

符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运行要求的电脑3台以上;

手提电脑1台;

数码相机1台;

证书打印机2台以上;

A3幅面试卷打印机1台、制卷设备(速印机)1台;

传真机1部、直拨电话4部;

保险柜1个;

文件档案柜4组. 10分 电脑1台1分;

手提电脑一台1分;

证书打印机一台1分;

A3幅面试卷打印机一台1分;

速印机一台1分;

数码相机一台1分;

传真机、电话、档案柜、保险柜、文件柜共3分.以上如有缺项,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按照上述标准扣分. 2.2.2 专用车辆一部. 3分 无专用车辆或非自有产权此项不得分. 项目 条目 评估细目配分 评分方法中心自评 市局 评估 省厅评估 3. 考务管理(18分) 3.1考务软件及管理 3.1.1 具备省指导中心要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并做好数据和"工作账号"的保密工作. 2分 未使用此项不得分. 3.1.2 至少有2个以上职业(工种)的理论考试采用智能化考试平台或使用答题卡.[注:不含全国(省)统考和高新技术考试.] 3分 不符合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3.2 资料保存 3.2.1《考场情况记录表》必须有考评员、督导员签字;

《合格人员名册》必须永久保存. 5分 缺失5%以上此项不得分;

缺失5%以内扣2分. 3.3市 统考 3.3.1开展全市统一鉴定. 3分 无开展市级统一鉴定的此项不得分. 3.4高 技能 人才 管理 3.4.1 按照2005年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推进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改革实施方案》(闽劳社文[2005]326号)文规定,隶属设区市指导中心鉴定站考评的技师、高级技师考生档案由设区市指导中心保管两年. 5分 抽查各设区市指导中心高技能人才考生档案的保管情况,如有缺失此项不得分. 4.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运行管理 (24分) 4.1 题库 资源 安全 保密 制度 落实 情况 4.1.1对涉密场所(如题库室、制卷场所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必须有铁门并加锁,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 12分 未规定题库管理系统的使用权限或者未按照权限使用的此项不得分;

未规定题库资源查阅、复制、修改、删除、调用的权限或者未按照权限使用的此项不得分;

其余各项不符合要求的各扣2分. 4.1.2制定题库资源安全保密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规定各类保密资料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4.1.3对题库试卷的抽取、审定、印刷、发送、交接、评阅、保管和销毁等环节的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 4.1.4对涉密载体(如电脑、光盘、软盘、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实行编号登记,明确涉密载体的保管人、 4.1.5规定题库管理系统的使用权限. 4.1.6规定题库资源查阅、复制、修改、删除、调用权限. 项目 条目 评估细目配分 评分方法中心自评 市局 评估 省厅评估 4.2 题库 资源 备案、 使用 情况 统计 报告 制度 4.2.1对鉴定机构自行组织专家命制试题、试卷的情况及时向省级中心备案. 12分 未向省级中心备案的此项不得分;

未对试题、试卷错误进行记录,上报汇总情况的扣3分;

未对题库试卷的服务范围、对象类别、调用次数、使用频度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的扣3分;

未对题库资源内容、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统计的扣3分. 4.2.2试卷比例调整必须向省级中心备案. 4.2.3在日常工作中,对所发现的试题、试卷中存在的错误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 4.2.4按年度对题库试卷的服务范围、服务对象类别、调用次数、使用频度等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4.2.5按年度对题库资源内容、题库管理系统存在的技术性问题等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5.质量督导与考评员管理(5分) 5.1市属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必须派遣质量督导员;

督导员、考评员的派遣应严格执行回避、轮换等制度. 5分 如有鉴定未派遣督导员的或者派遣的督导员、考评员未执行回避、轮换等制度此项不得分. 6.培训考核鉴定相关资料(5分) 6.1必备《职业分类大典》;

已开展和准备开展鉴定的各职业工种等级培训教材、大纲、指南、标准、规范、辅导材料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厅、省指导中心、市局、市指导中心关于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政策文件资料. 5分 缺少《职业分类大典》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资料的此项不得分;

缺少相对应培训教材、大纲、指南、标准、规范、辅导材料的扣2分. 项目 条目 评估细目配分 评分方法中心自评 市局 评估 省厅评估 7.工作业绩与宣传(9分) 7.1完成省厅下达的指标总任务(上年度). 5分 未完成此项不得分. 7.2开设中心网站,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公开相关文件、政策,印制本辖区高技能人才宣传册,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宣传,积极在报刊杂志上投稿. 4分 未开设网站扣2分;

网站建设不到位扣1分;

未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进行积极宣传扣1分. 8. 财务管理(5分) 8.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物价管理等规章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规定的文件执行并进行公示(按照闽价费〔2013〕302号文要求,需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开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还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 5分 未按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的或者未公示收费标准此项不得分. 总分 100分 说明:本次评估满分为100分,85分以上为优秀,70-85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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