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10-03 |
经审核,现将我局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玉湖路386号,属新建性质,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28°32′54.56″;
E115°52′48.90″.项目租赁江西省巨峰冶金机械设备厂1#厂房一楼、2#厂房以及综合办公楼部分用于生产、办公,总建筑面积2565m2.项目主要以铁板等为原材料,通过切割、剪板、开孔、折弯、焊接、打磨、喷塑、固化、组装等工序年产环保型中压气体绝缘开关柜800台.
2、项目批复意见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提供的建设地址、性质、内容、规模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涂废气、粉尘、固化废气、燃油废气等.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确保外排焊接烟尘、喷涂废气、金属粉尘等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外排燃油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中轻质柴油锅炉标准要求,外排固化废气中VOCS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面涂装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和成熟可靠的处理设施,外排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焊接废料、废边角料、金属沉降粉尘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定期收集后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
6、环境风险防范.按事故风险评价全面加强落实风险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加强日常演练,加强日常性的监督管理、监测、维护等.
7、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
8、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计算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厂房边界外延50m范围.今后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性项目.
三、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其他环保要求
1、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2、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日常环保监管.请南昌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 南昌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报: 南昌市环保局. 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