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9-30 |
1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用户数在25户以下;
2、现场查处的非法钢瓶(注4)数量在50个以下;
(CNG、LNG按照体积相应换算见表后注1,下同)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用户数在25户以上50户以下;
2、现场查处的非法钢瓶数量在50个以上100个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用户数在50户以上75户以下;
2、现场查处的非法钢瓶数量在100个以上200个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用户数在75户以上100户以下;
2、现场查处的非法钢瓶数量在200个以上300个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用户数在100户以上;
2、现场查处的非法钢瓶数量在300个以上或涉及液化气槽罐车(包括槽罐);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2 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越行政许可范围经营涉及用户数在10户以上50户以下或者现场查处的非法钢瓶数量在10个以上100个以下;
罚款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超越行政许可范围经营涉及用户数在50户以上100户以下或者现场查处的非法钢瓶数量在100个以上300个以下;
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超越行政许可范围经营涉及用户数在100户以上或者现场查处的非法钢瓶数量在300个以上;
罚款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罚款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 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
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单位用户在10户以下或个人用户在1000户以下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 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单位用户在10户以上20户以下或个人用户在1000户以上2000以下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4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 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单位用户在20户以上或个人用户在2000户以上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造成重大损失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并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4 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但未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 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燃气经营许可证,但未导致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燃气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4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 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导致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燃气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并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5 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
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 燃气企业在48小时以下时间范围内公告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燃气企业未予公告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并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6 擅自停业、歇业或者关闭燃气供气站点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燃气企业应当向用户持续、稳定和安全地供气,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者关闭燃气供气站点. 燃气企业确需停业、歇业或者关闭燃气供气站点的,应当在停业、歇业或者关闭燃气供气站点的九十日前向市燃气管理处提交书面报告.市燃气管理处接到报告后,应当会同区、县燃气管理部门组织有关燃气企业提供供气服务,并监督、协助做好停业、歇业或者关闭燃气供气站点的相关工作.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擅自停业、歇业或者关闭燃气供气站点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10%以下的用户正常用气受影响2天以上 罚款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 造成10%以上20%以下的用户正常用气受影响2天以上 罚款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造成20%以上30%以下的用户正常用气受影响2天以上 罚款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 造成30%以上的用户正常用气受影响2天以上 罚款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7 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
燃气总案值小于5000元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总案值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总案值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 总案值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总案值5万元以上,或两年内由于相同案由被处罚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并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8 燃气经营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燃气经营企业在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场所储存燃气,数量10吨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1万元以上4万元 燃气经营企业在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场所储存燃气,数量10吨以上50吨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4万元以上7万元 燃气经营企业在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场所储存燃气,数量50吨以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7万元以上10万元并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9 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要求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