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9-30 |
一、基础信息 1.
单位名称:桦甸市江东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单位地址:吉林省桦甸市夹皮沟镇 3.组织机构代码:12691275-0 4.法人代表:吴明哲 5.联系方式:18686559999 6.企业基本情况及生产规模:桦甸市江东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公司拥有1个生产分矿、1座选矿厂. 桦甸市江东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模为金矿石选矿能力为400t/d(12万t/a)、采用全泥氰化法选金:选厂服务年限为18年,尾矿库服务年限为22年.金矿石来源为自有矿山,来自东侧5km-6km范围内的桦甸市江东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东沟十五坑规模为年采3万t.
二、排污信息 1. 废水排放 矿山生产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水质较好,主要污染物为SS,经过沉淀后生产回用,剩余用于绿化.涌水外排对当地地表水影响较小. 选矿厂产生尾矿浆,尾矿浆经输送管线输送到压滤厂进行压滤.尾矿浆浓度40%,含水率约70%,其中水量的84%通过尾矿浆压滤,被分离出来,临时存放于25立方米防渗水池中.分离污水返回选矿厂循环利用,实现尾矿水在系统内的闭路循环.剩余尾矿浆水量的13-16%随同滤饼进入尾矿堆场. 尾矿滤饼中形成的自由水渗出量约130t/d.这些渗滤液连同降雨形成的雨水一并汇集进入坝下集水池,通过水泵送至选矿厂,供选矿用水.坝下渗水不外排. 2废气排放 生产废气污染源为冬季各处取暖锅炉排放的烟尘及二氧化硫.采暖锅炉均安装了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固体废物 公司固体废弃物均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进行妥善处置.来源主要是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采矿废石、冶炼工艺产生的废渣和尾矿等.煤渣用于冬季防滑垫道;
废石回填采空区或堆存于废石堆场;
冶炼工艺废物回收利用;
尾矿送尾矿库堆存.
4、噪声 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5其它 公司无放射源.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
1、压滤车间投资400余万元购置陶瓷过滤机4台,使尾矿水、沙分离过滤水循环利用,最终使尾矿沙输送至尾矿库储存.
2、尾矿库总设计库容178万立方,有效库容172万立方,使用年限20年. 目前厂区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2015年7月2日矿区经吉林省环保厅审批合格,审批文号为:吉环审验字【2015】165号. 2015年7月2日选矿厂经吉林省环保厅审批合格,审批文号为:吉环审验字【2015】167号.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桦甸市江东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选矿、尾矿库、小东沟十五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6月5日在桦甸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220282-2017-009-L、220282-2017-018-L.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本公司在工作过程中所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明确本公司相关部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理程序,提高本公司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标准、文件,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体现以人为本,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桦甸市江东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引发的所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环境危害和生态破坏以及可能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环境事件,重点侧重于污水、废气方面的应急处置.
三、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使用、贮存化学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环境风险事故的特点,对全公司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从可能泄漏物质的毒性、挥发性、可溶性、可降解性、可能遭受财产损失、环境影响范围、环境影响可恢复性等方面进行环境风险识别和评价. 鉴于此,通过对本公司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突发环境时间危险源进行调查,掌握了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并由指定人员定时进行定点监控和检查做好检查和处理记录,并将检查处理情况每月向上级汇报一次.
四、指挥机构、职责和分工
(一)指挥机构 机构内含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工作.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经理 成员:调度室、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选矿厂、各分矿、采购部、综合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外部救援力量(中金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消防队)、老金厂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机构职责 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全盘组织指挥,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知道,并像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发生事故处理情况
(三)成员分工 总指挥:对公司内的各类突发环境时间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对公司内的各类突发环境时间应急救援工作实施领导、协调 其他成员:现场及有害物资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五、环境风险物质 本公司在采矿、运输、选矿、冶炼等生产环节使用炸药、氰化钠、硝酸等危险物品,同时选矿过程中的氰化提金装置含有高浓度氰化物和重金属离子等危险物质,在设备故障、操作失控、自然灾害、管道破损或尾矿库异常等因素造成的物料泄漏等突发事件中,存在引发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潜在风险.公司选矿厂是较大危险源.一旦因各种因素发生大量泄漏,不仅会造成人员中毒,而且可能引发重大环境事件以及生态破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六、事故应急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公司环保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七、事故处置程序 事故处置程序方框图如下:
八、现场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注意现场保护、清洁净化等工作.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由警戒保卫组负责保护,其主要职责是:对现场实施保卫,进行 区域巡逻,保护好事故现场情况,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做好现场清洁,针对事件人、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事件外溢的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环境安全继续造成危害单位物质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对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对受污染而必须处理的人员、设备、物资、器材等进行消毒,对地面、水沟等实施地面清洁,对空气进行降低处理,防止其扩散范围.
九、应急队伍保障 本公司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险、排线、监测等处置工作.
十、预案的审批、备案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内部评审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环保部门、专家等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预案组织审查.预案经评审完善后,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至桦甸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十
一、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相应条款有公司厂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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