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10-06 |
招标条件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液化气供应商入围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完成公司内部审批,项目招标人为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对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2017年度液化气供应商入围项目(2017-YHQ-1标段:JITC-1616EL233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资格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就2017年度液化气供应商入围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入围供应商,入围有效期为1年. 2.2 招标内容:液化气 2.3 供货地点: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4供货期:业主(买方)根据其工程需要比质比价在入围单位进行采购,每批次采购的交货期为签订采购合同后10日历天内. 质保期:符合国家规定 2.5 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入围的前提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燃气的供货(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应无违约和违法行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或传真报名.报名开始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上午工作时间8:30时~11:30时,下午工作时间14:00时~17:30时,节假日休息.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申请人"),则应在"中国招投标网"或"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对应公告的资料下载栏里下载报名申请表或按招标公告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获取"报名申请表". 投标申请人应按"报名申请表"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或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3日至_2017_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_8:30_时至_11:30_时,下午_14:00_时至_17:3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地址:南京市西康路七号六楼60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对报名条件进行验证,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相关资质证书、质保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资质及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9时30 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2月14日10时00 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江苏省机电设备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5楼513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提交足额的投标担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苏州市劳动路1053号燃气大厦 地址: 南京市西康路七号 联系人: 徐先生 邮编:
210024
电话: 0512-65115232 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025-83301347 传真: 025-83202728 E-mail: [email protected] 2017年1月13日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