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10-02 |
(一)基本情况 南京诺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5759100485,主要经营新型建筑材料研发,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加气混凝土制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销售.2011年9月27通过环保审批,2012年12月11日通过环保验收,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号为320111316808.
(二)调查情况 9月29日晚21点40分,浦口区组织浦口区环保局、桥林街道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南京诺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浦口区桥林街道百合社区公所村,厂区由办公区、宿舍区、供热区、生产车间、成品装卸区共同构成.检查时厂内正在进行生产作业,供热车间为封闭式车间,有1台8吨/H生物质锅炉且正在使用,炉膛内未发现有煤炭存在,加料口附近地面也未发现有煤炭散落痕迹.供热材料库房内为成袋装生物质燃料,经随机抽检一袋,其内确为生物质燃料,库房内无煤炭存在. (2)生产车间为封闭式,破碎作业等生产扬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生产废水排入废浆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3)成品装卸区,地面可见有洒水后形成的板结灰尘.经厂区负责人介绍,该区域每天早晨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均安排保洁人员清扫并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现场无明显扬尘现象. (4)现场未发现生产工艺中添加不知名的化学药剂,生产区域散发的是加气混凝土制品充蒸汽的气味,对厂区周边巡视检查中发现该气味随远离生产车间逐渐减弱,厂区围墙外已很淡. (5)根据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中明确列出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要求,桥林开发区管委会表示该地块为规划工业用地,用地具有相符性. (6)该企业通过2017年砖瓦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建有物料仓库,厂内场地全面硬化,经检测场界颗粒物和噪声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监测报告编号CQHW170561).
(三)调查结论 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1、浦口区环境监察大队下达《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勘察)记录表》(编号00092901),要求企业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不得使用煤炭等禁用于企业供热系统的物品,加大厂区环境保洁洒水频次,保持环境整洁符合扬尘管控要求.
2、浦口区环境监测站9月30日对该企业锅炉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的标准限值.
1、浦口区环保局将对企业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长效管理机制.
2、浦口区桥林街道加强对企业的属地巡查监管,加派工作人员定期定岗巡查,做好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