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10-05 |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总分100分)
(一)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及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 1.
主要流域(40分) 2017年度我县汀江流域国、省控断面年度综合水质达标率均为100%,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6.7%,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因3月份涧头水质自动监测站断面上游有河道采砂作业导致BOD5测值超标;
Ⅰ类~Ⅱ类水质比例为66.7%,同比提高23.4个百分点.根据《龙岩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要求,我县主要流域汀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应达100%.另外,我县超标断面(涧头断面)未影响国家水十条考核. 自评分:根据评分细则计算,我县该项自评分=96.7÷100*40*0.8=30.944分. 2.湖泊(10分) 我县该项无任务. 自评分:10分. 3.小流域(10分) 根据《龙岩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应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确定的小流域综合整治任务,我县任务为黄潭河、旧县河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根据市环保局通报,我县已完成黄潭河、旧县河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 自评分:10分.
(二)黑臭水体(20分) 一是2017年我县重点实施了西北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累计完成黄田坝泵站往佳波污水厂直径600压力管道1848米,其中球墨铸铁管1668m,钢管180m.累计完成丰山溪口便道1100米,濑溪口至丰山溪段DN1000PE管累计1200米,完成了丰山溪、濑溪污水整治任务;
二是对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进行整治,完成整改了杭永路李家坪大桥北桥台及江滨中路瓦子街南侧生活污水直排汀江的问题,确保生活污水不再直排河道;
三是已要求城区用水办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对污水管网截入、排查进行监督管理. 自评分:20分.
(三)饮用水水源(10分) 根据《龙岩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我县2017年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自评分:10分.
(四)地下水(10分) 根据2017年7月13日和2017年11月29日送检的水样检测报告,我县行政区域内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优于考核目标. 自评分:10分. 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总得分:90.944分(总分100分).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总分90分)
(一)取缔 十小 企业(2分) 2017年我县通过日常执法检查、督查以及调查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等途径,加强 十小 企业专项排查核查,未发现应纳入取缔范围而未纳入、未取缔的 十小项目 . 自评分:2分.
(二)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分) 2017年我县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 自评分:2分.
(三)严格环境准入(1分) 2017年我县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 水十条 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或者越权审批. 自评分:1分.
(四)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排放监督(2分) 根据《关于要求对2017年度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任务开展调查的通知》(龙环〔2017〕472号),2017年我县新增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安装任务数新增7家次,其中原有重点企业新增监控因子4处,分别是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紫金山金铜矿、福建省上杭县佳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杭县东兴工贸有限公司、福建省上杭润华纸业有限公司,现已全部完成安装任务.另新增3家企业分别为福建兴朝阳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废气,上杭县溪口鑫欣纸制品厂废水、上杭县嘉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上述3家企业也已完成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2017年我县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任务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2017年我县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加大对企业的处罚力度,共对18家排外废水超标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2.93918万元,责令限制生产9起. 自评分:2分.
(五)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3分) 根据2017年我县日常流域水环境执法检查和抽查,未发现我县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违法建筑、排污口和网箱养殖等. 自评分:3分
(六)环境信息公开(2分) 2017年我县有定期在县环保局公示栏、江滨路宣传栏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各地水环境质量状况,并督促市里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 自评分:2分.
(七)重点工作管理台账(2分) 我县有按要求建立重点工作管理台账,并按时报送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 自评分:2分.
(八)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1分) 2017年我县无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任务. 自评分:1分.
(九)突发环境事件(扣分项) 2017年我县未发生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 自评分:此项不扣分.
(十)石材加工业整治(2分) 2017年11月22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建筑饰面石材生产企业摸底排查的通知》,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摸底排查,我县未发现建筑饰面石材生产企业. 自评分:2分. (十一)保障河流生态流量(2分) 上杭县无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 自评分:2分. (十二)省级以下开发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2.5分) 蛟洋工业区现有21家投产企业,工业污水量:7家企业产生工业污水(1839吨/天,其中外排325吨),14家企业不产生工业污水.工业污水处理:5家循环使用不外排,目前2家企业产生的部分废水(325吨/天),通过企业自有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石灰石中和、碱洗,在线监控).生活污水量:21家投产企业产生生活污水68.4吨/天.生活污水处理:8家已接入污水公共管网、5家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余8家企业经化粪池处理外排. 2017年已完成园区企业废水全收集全治理达标排放21家,完成目标任务100%. 自评分:2.5分. (十三)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2分) 我县2017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 自评分:2分. (十四)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行业淘汰类落后产能.(1.5分) 我县无需淘汰的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行业的落后产能. 自评分:1.5分. (十五)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制革行业技术改造.(3分) 造纸:依法取缔关闭不符产业政策的水污染企业,根据《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岩市造纸整合提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龙经信消费〔2016〕9号)、《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委〔2017〕14号)精神,切实抓好年产3万吨及以下造纸生产线改造提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上杭县造纸行业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发送给各有关乡镇及有关部门.我县3万吨以下造纸企业3家,分别是上杭润华纸业有限公司、东兴工贸有限公司和欣鑫纸制品厂.上述三家企业通过企业技术改造,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目标任务,3家造纸企业均取得排污许可证,已正常生产.完成率100% 钢铁:福建省大永固钢铁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进行煤气加热炉改为天然气加热炉技改备案(闽经信备〔2017〕F04004号),对原有煤气加热炉改为天然气加热炉,用天然气替换无烟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节省标准煤量,实现节能和减排的目标.对原有煤气发生加热炉进行拆除,重新建设一座天然气加热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将煤炭燃料改为天然气,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 上杭县无氮肥、印染、制药、制革行业. 自评分:3分. (十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4分) 2017年我县已超额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目标要求,今年我县已实施新建或改造振兴路、振兴东路、二环路、东二环路、杭永线、第二实小周边道路二标段、建设路南段、江滨中路、临江路、杭光路等道路及雨污水管分流,大大改善了城区交通出行安全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 自评分:4分. (十七)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3分) 2017年2月份我县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一期设备进行大检修,重新培养生化菌,提高生化处理效率, 6月30日已完成渗滤液提标改造(膜二期工程),目前,渗滤液处理出水达标排放,且在线监测已与县环保局联网. 自评分:3分. (十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规范处理处置(2分) 一是上杭县佳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中的规定,对脱水后的污泥做相关的检测,按照污泥处置标准对污泥的转运实行联单制,做到出厂污泥量与处置的污泥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