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10-08
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宏达石油液化企业公司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局对佛山市南海区宏达石油液化企业公司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强德燃气服务部)设立批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网站(http://cic.

nanhai.gov.cnw予以公示.本次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5日. 在公示期间,如申请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城乡建设科)咨询(

电话:86321979). ? 附件:《瓶装燃气供应站设立审查意见一览表》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2015年11月6日 瓶装燃气供应站设立审查意见一览表?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 申报内容 审查意见 佛山市南海区宏达石油液化企业公司 李业华 申请设立(续批): 佛山市南海区宏达石油液化企业公司强德燃气服务部(Ⅲ级). 同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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