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10-09
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西坑尾垃圾填埋区域环境监测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HGJ2013-230 申请编号:P-20130926-018777 (第一册) 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 谈判文件第一册《投标人须知》特别提示 为使投标人正确开展投标的相关工作,尽可能避免人为差错,本中心要求各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供应商须知》的内容,同时提示各投标人对以下条款务必引起特别重视:

1、《供应商须知》第B 6条:关于谈判文件的澄清;

2、《供应商须知》第C 15条:关于谈判保证金;

3、《供应商须知》第D 18条:关于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4、《供应商须知》第E 24.

3条:关于最低评标价法;

5、《供应商须知》第E 25条:关于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况;

谈判文件第一册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合同格式(参考范本) 谈判文件第二册 第三部分谈判邀请函(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册) 第四部分谈判资料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册)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资料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册) 第六部分谈判项目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册) 第七部分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册) 目录谈判文件第一册

3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3 第二部分合同格式(参考范本)

3 谈判文件第二册

3 第三部分谈判邀请函(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册)

3 第四部分谈判资料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册)

3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资料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册)

3 第六部分谈判项目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册)

3 第七部分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册)

3 第一部分

7 供应商须知

7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8 A 说明81. 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8 2.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合格的供应商

8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8 4. 谈判费用的承担

9 B 谈判文件说明

9 5. 谈判文件构成

9 6. 谈判文件的澄清

9 7. 谈判文件的修改

10 8. 谈判公告时间及采购方式的更改

10 C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10 9. 要求

10 10.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1 11.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11 12. 报价

11 13.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 14. 证明货物、工程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2 15. 谈判保证金

13 16. 谈判有效期

14 17.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 D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18.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 19.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5 20. 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15 E 谈判

15 21. 谈判小组

15 22. 谈判及资料的澄清

15 23. 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16 24. 谈判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

16 25. 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况

17 26. 谈判废除的情况

17 27.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8 F 授予合同

18 28. 成交人的确定

18 29. 拒绝所有谈判响应文件的权力

19 30.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19 31. 成交供应商与成交通知书

19 32. 签订合同

19 33. 成交服务费

20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 第三部分 谈判邀请函

25 谈判邀请函

26 第四部分 谈判资料表

28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资料表

33 第六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34 第七部分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9

一、谈判响应函

40

二、第一次报价表

42

三、详细报价表

43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44

五、服务计划

45

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6

七、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7

八、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8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49

十、成交服务费承诺

50 十

一、其他

51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邀请函》中所叙述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凡超出《谈判邀请函》中所列预算金额的报价均不予接受. 采购人已获得上述资金,并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用于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款项.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合格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包括: 集中采购机构,是由珠海市政府设立,统一组织市直、区(含功能区)、镇(街道办)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的机构. 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或集中采购机构的邀请,组织本次谈判的社会中介机构. 采购人 亦称 用户方 或 买方 系指《谈判资料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供应商 系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竞争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本次谈判项目的能力.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运作,有资格和能力提供谈判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为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谈判. 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谈判文件的规定.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货物 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供应商必须按谈判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准时提供货物及其他材料并负责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运输及保险. (2)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工程 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 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金融保险、印刷、汽车维修等项目. 谈判费用的承担 因参加谈判及购买谈判文件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 谈判文件说明 谈判文件构成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谈判以及谈判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谈判文件由下述七个部分组成: 第一册: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范本). 第二册: 第三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四部分 谈判资料表;

第五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资料表 第七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谈判文件的澄清 谈判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谈判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该澄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购买了谈判文件,在谈判公告时间内未提出符合本条规定的书面质疑的,视为完全接受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谈判要约条件. 谈判文件的修改 谈判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谈判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由于谈判文件的修改可适当延长谈判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该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如有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公告时间及采购方式的更改 谈判公告时间根据谈判项目及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但自谈判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原则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谈判公告发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可公告延长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期限,或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C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第七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的所有内容.上述文件及表格为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文件,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提供相关材料.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谈判文件提供的《谈判响应函》、《报价一览表》和《详细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数量及价格. 报价 报价应按谈判文件附件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填写谈判货物、工程、服务的单价和投报总价等. 详细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货物项目报价:包括所有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商检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软件升级费、税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包价. 工程项目报价: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服务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等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谈判资料表》对于价格填报有其他约定的,以《谈判资料表》为准. 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填写报价只是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力. 如果供应商报价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将视为无效报价,可从其他合格供应商中选择. 报价以《谈判资料表》规定的币种及货币单位进行填报.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提交的成交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在货物采购中,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已制造的,供应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经营、代理或其他有效证书)或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

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供应商满足《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该业绩须为以谈判供应商名义签订相关合同并实际履行的项目. 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等义务;

供应商应满足谈判文件中列出的资格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涉及知识产权的货物、产品、作品的,须获得原始产权人的正式授权文件,如涉及境外知识产权或版权的,还应获得国家级审批部门的批准文号或登记证书,供应商应对产品货物来源的合法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证明货物、工程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货物、工程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工程材料的来源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工程材料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证明货物、工程材料和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和数据,包括: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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