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10-12
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DZCG201724 采购项目名称:有为小学饭堂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章):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章):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17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5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6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6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有为小学饭堂设备采购投标邀请函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局的委托,对有为小学饭堂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ZCG201724

二、采购项目名称:有为小学饭堂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44,723.00 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有为小学饭堂设备一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所投燃烧灶具的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凭银行缴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帐户:①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②开户银行:农行南海叠南支行;

③帐号:44501501040001456;

④款项来源:DZCG201724 招标文件费.)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如授权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 用户登录 - 立即注册 .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17年6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7年6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

一、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即樵金路农业银行对面). 十

二、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5日止. 十

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5433148 传真: 邮编:528216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6300101 传真:0757-86368680 邮编:5282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5433148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邱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630010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7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详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不可负偏离)

(一)供货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保修期缺陷修理及其它伴随服务.

2、中标人所供货物具备出厂合格证的,为无表面划损、无任何缺陷的全新产品且无任何的侵权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中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据采购人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提出索赔.

3、中标人应承诺,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总价的最高限价为3,544,723.00元,投标总价超出预算价的为无效标. 本项目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货物数量、技术参数进行报价,总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仪器设备的供货、备件备品费、相关附件、专用工具费、材料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及维护费、税费、验收要求所需的相关试验及检测费用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包修包换的费用、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若本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在经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备案后,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除采购人另有要求,否则采购人对中标人不予以增加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本项目交货期要求为: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 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全部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货物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及费用,包括装卸车、货物运至 采购人指定现场的搬运费用等.

2、货物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安装、调试和验收完毕.由于采购人项目实施地点还处于施工阶段,建议中标人自行提供集中仓储,以便采购人能对货物进行集中清点确认.

3、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安装调试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五)验收标准

1、货物须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 2.1中标人所交付的货物必须已安装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并能提供由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及设备安全运行许可证书等正式投入运行所必需的全部许可证明文件. 2.2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2.3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使用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注:上述各类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 、本次采购的货物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中标人应将关键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采购人按中标人提供的供货清单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料、检查产品及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是否与采购人的要求相符.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6、采购人在中标人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并在办理完相关的验收手续后7 天内完成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在办理完相关的验收手续后

7 天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7 、验收应在采购人、中标人和相关监督部门共同参加下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8、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成功完整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本合同项下产品交付后,在该产品的使用期内,中标人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国家相关部门宣布明令淘汰的, 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停止使用该产品,并须于3个工作日内排除该产品安全隐患,若该安全隐患无法排除或排除后该产品将丧失应有服务功能的,中标人应免费重新提供新的安全产品给采购人使用,以之代替;

若中标人未履行上述通知义务导致采购人或使用人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应由中标人负责.

11、如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返工直至合格,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验收交付之日起,所投产品的质保期均不少于1年.(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 1.1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1.2质保期内中标人应设有专门的维修部门或维修网点,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在质保期内设置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2小时内作出响应,3小时内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更换;

2. 中标人须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优质的培训服务.对设备的使用、操作、维修进行免费培训,并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确保采购人能够对设备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培训所需一切资料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七)付款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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