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8-11
附件2: 《中央部门本级资产情况调查表》填报说明 表1《中央部门本级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

一、《中央部门本级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反映截至2010年年底中央部门本级使用的办公用房情况,不包括离退休管理机构用房.

中央部门本级租用办公用房的,仅反映部门预算中未单独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用于房租、水电、取暖、物业管理等费用开支的办公用房.中央部门本级和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的,仅反映本级使用的办公用房情况.中央部门本级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给外单位使用的,不在本表反映.

二、分项说明 1.请区分办公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分别填列. 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其中:办公室用房包括领导人员办公室和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

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传达室、信访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工勤人员用房、警卫 用房等;

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附属用房包括礼堂、食堂、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特殊业务用房指除办公室用房等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其他用房.对其他特殊业务用房,请在备注中说明具体用途,并附有关部门审批文件. 2.建筑面积:区分单位自有办公用房和从市场租用的办公用房分别填列.其中,单位自有办公用房包括单位自建、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等不需缴纳租金、但需自行支付水电、取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用的办公用房.从市场租用的办公用房指单位租用的需缴纳租金的办公用房. 3.供暖情况:区分集中供暖方式和其他方式分别填列供暖面积.其中,其他供暖方式包括燃煤锅炉(直供)供暖、燃煤锅炉(间供)供暖、燃油锅炉供暖、燃气锅炉供暖、电锅炉供暖等,需在表中明确填列. 4.物业管理:区分单位后勤部门自管和委托第三方管理分别填列. 5.电梯数量:填列办公用房电梯数量.

三、表内数据钩稽关系 (1)栏=(2)栏+(3)栏;

(4)栏+(5)栏〈=(1)栏;

(7)栏+(8)栏〈=(1)栏;

(10)栏=(11)栏+(12)栏;

(13)栏+(14)栏〈=(10)栏;

(16)栏+(17)栏〈=(10)栏. 表2 《中央部门本级办公用房费用开支情况表》填报说明

一、《中央部门本级办公用房费用开支情况表》反映中央部门本级使用的办公用房2010年费用开支情况,不包括离退休机构办公用房费用开支.中央部门本级租用办公用房的,仅反映部门预算中未单独安排租房项目支出预算的办公用房的费用开支情况.中央部门本级和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的,仅反映本级使用的办公用房费用开支情况.中央部门本级出租、出借给外单位使用的办公用房费用开支情况,不在本表反映.

二、分项说明 1.填报费用开支情况的办公用房应与表1口径对应. 2.请区分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和其他资金安排支出(包括预算外收入、出租收入等)分别填列,并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报送数据需与部门2010年决算数据同口径保持一致. 3.用水:填列中央部门本级使用的办公用房年用水量和水费开支情况. 4.用电:填列中央部门本级使用的办公用房年用电量和电费开支情况. 5.取暖费:填列中央部门本级使用的办公用房取暖费开支情况.请区分集中热力供暖费用和其他方式供暖费用分别填列. 6.物业管理费:填列中央部门本级使用的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开支情况,并单独填列电梯运行维护费开支情况.请在表中简单说明物业管理包含的主要服务项目(如房屋日常养护维修、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设备管理维护、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传达、保安、秩序管理、电梯运行维护等)及收费标准. 7.表中涉及金额的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表内数据钩稽关系 (1)栏=(2)栏+(17)栏;

(2)栏=(4)栏+(6)栏+(7)栏+(10)栏;

(7)栏=(8)栏+(9)栏;

(10)栏=(11)栏+(14)栏;

(17)栏=(19)栏+(21)栏+(22)栏+(15)栏;

(22)栏=(23)栏+(24)栏;

(25)栏=(26)栏+(29)栏;

(11)栏〈=(12)栏;

(14)栏〈=(15)栏;

(26)栏〈=(27)栏;

(29)栏〈=(30)栏. 表3 《中央部门本级公务用车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

一、《中央部门本级公务用车基本情况表》反映截至2010年年底中央部门本级公务用车编制和实有情况,不包括离退休管理机构用车.部门预算中已单独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的,请在备注中说明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或其他资金).

二、分项说明 1.请区分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分别填列.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通知》(财行[2011]9号)要求,领导干部用车是指用于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指中央部门本级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加装特殊专业设备,用于通讯指挥、技术侦查、刑事勘查、抢险救灾、检验检疫、环境监测、救护、工程技术等的机动车辆.其他用车是指上述四种用车之外的机动车辆,如大中型载客车辆、载货车辆等. 2.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应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编制的公务用车范围一致.车辆编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等),超编请说明原因. 3.未经公务用车编制主管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的,可不填报编制数,只填报实有数.

三、表内数据钩稽关系 (1)栏=(2)栏+(3)栏+(4)栏+(5)栏+(6)栏;

(7)栏=(8)栏+(9)栏+(10)栏+(11)栏+(12)栏. 表4《中央部门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情况表》 填报说明

一、《中央部门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情况表》反映中央部门本级201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情况,不包括离退休管理机构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

二、分项说明 1.填报费用开支情况的公务用车应与表3口径对应.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应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编制的公务用车范围一致. 2.请区分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和其他资金安排支出(包括预算外收入、出租收入等)分别填列,并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报送数据需与部门2010年决算数据同口径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包括燃料费、保险费、维修维护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不包括司机的工资性支出. 4.表中涉及金额的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表内数据钩稽关系 (1)栏=(2)栏+(12)栏+(22)栏+(32)栏+(42)栏;

(2)栏=(3)栏+(4)栏+(5)栏+(6)栏;

(6)栏=(7)栏+(8)栏+(9)栏+(10)栏+(11)栏;

(12)栏=(13)栏+(14)栏+(15)栏+(16)栏;

(16)栏=(17)栏+(18)栏+(19)栏+(20)栏+(21)栏;

(22)栏=(23)栏+(24)栏+(25)栏+(26)栏;

(26)栏=(27)栏+(28)栏+(29)栏+(30)栏+(31)栏;

(32)栏=(33)栏+(34)栏+(35)栏+(36)栏;

(36)栏=(37)栏+(38)栏+(39)栏+(40)栏+(41)栏;

(42)栏=(43)栏+(44)栏+(45)栏+(46)栏;

(46)栏=(47)栏+(48)栏+(49)栏+(50)栏+(51)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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