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10-11
四川省地方中小钢铁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7)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

1 总则1.

1 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原〔2010〕381号)、《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精神,加快推动四川省钢铁工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四川省启动了全省地方中小钢铁企业(短流程电炉炼钢)的兼并重组工作,省政府于2013年12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了《四川省地方中小钢铁企业整合重组方案》(见附件1),并于2014年5月获得工信部复函(见附件2).在此基础上,为确保四川省地方中小钢铁企业整合重组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4年7月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地方中小钢铁产业发展规划(2012年-2017年)》(以下简称 规划 ). 该规划属于省级层面专项产业规划,涉及全省7市、17县(区)、25家企业(现有炼钢产能1400万吨、轧钢产能1425万吨),具有明显的战略性、宏观性特点,其规划重点在于总体明确整合、压缩、重组后的全省规划中小钢铁产能(炼钢1200万吨、轧钢1200万吨)如何在四川省内分配和布局,同时对下阶段产品升级、优化产品结构以及产业链延伸指明方向.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地方中小钢铁产业发展规划,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正确指引全省中小钢铁产业总体规模及布局,协调所涉企业与拟布局地相关城市规划、产业规划、园区规划的关系,按四川省人民政府要求,应对该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为宏观决策服务.按国家相关环保政策、法规,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及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川府发〔2007〕16号)的要求,四川省地方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底委托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对《四川省地方中小钢铁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7)》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对拟评价区域及所涉企业开展现场踏勘,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结合产业规划的特点和所涉产能布局地自然、社会、环境因素,按有关技术规范,编写了《四川省地方中小钢铁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7)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次规划环评将依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目标、发展方向、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2 全程互动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对规划所涉25家企业进行了逐一踏勘,就各企业具体落后产能淘汰、整合重组方案、搬迁入园建议、区内选址定点、上层规划符合性、环保措施和总量控制等核心问题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在评价工作全程对核心问题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进和追踪,通过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及企业的反复交流探讨,最终将切实可行的相关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保措施及要求正式反馈给规划编制单位,相关意见和建议均得到规划编制单位的采纳,但鉴于规划本身较为宏观,部分意见和建议在规划文本中能够得到体现,另一部分则需在各地区城市总规(或控规)修编、所涉工业园区规划、企业搬迁选址及日常环境监管中进行落实,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6章. 1.3 评价目的与原则 1.3.1 评价目的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规划编制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预防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1)根据省内中小钢铁产业发展现状,分析该产业发展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其主要资源及环境制约因素. 2)核算产能拟布局地(工业园区)环境容量(水环境、大气环境),分析区域资源承载力(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从资源承载力、区域环境容量、总量控制等方面,全面宏观地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为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3)论述产业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总体规模、空间布局、企业选址、资源利用、相关环保措施的环境合理性. 4)论述全省中小钢铁产业发展对资源、环境等要素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评价产业规划实施后所涉区域环境变化趋势和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5)根据中小钢铁产业主要污染物的类型、排放总量、主要污染源的分布以及污染物处理处置设施等,分析拟定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技术的合理性,分析规划环境目标的可达性与合理性. 6)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从而保障全省中小钢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3.2 评价原则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规划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着重研究环境质量现状、确定区域环境要素以及预测开发活动的影响.因此,它是一项科学性、综合性、预测性、规划性和实用性很强的工作,为使本规划环评所建议采用的防治技术、措施和政策可行,且经济合理,社会环境效益好,评价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全程互动 评价应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或规划启动阶段)介入,并与规划方案的研究和规划的编制、修改、完善全过程互动. 2)一致性 评价的重点内容和专题设置应与规划对环境影响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一致,与规划涉及领域和区域的环境管理要求相适应. 3)整体性 评价应统筹考虑各种资源与环境要素及其相互关系,重点分析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和综合效应. 4)层次性 评价的内容与深度应充分考虑规划的属性和层级,并依据不同属性、不同层级规划的决策需求,提出相应的宏观决策建议以及具体的环境管理要求. 5)科学性 评价选择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代表性,选择的评价方法应简单、适用,评价的结论应科学、可信. 1.4 评价对象及评价重点 本次规划环评除了确定以四川省地方中小钢铁产业发展规划为评价对象外,还将综合考虑四川省地方中小钢铁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核心内容.其中,主要考虑产能总量与分配、产能布局、产业发展方向、工艺设备更新、重点产品及产业链等可能对区域环境、资源造成的影响,分析其环境目标的可达性,最终给出规划实施是否环境可行的明确结论. 1.5 评价范围和评价水平年 1.5.1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本次产业规划所涉及的产能分配与布局地,总体分为各企业现状厂址及建议迁入工业园区两部分,即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区域,重点是城市建成区及规划区、布局地周边人群居住区及下风向地区、相关下游河段、区域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1.5.2 评价水平年 本次评价的环境现状水平年为2014年(评价尽量收集2014年现状资料,不足的部分以近年资料代替),预测水平年为建议的规划目标年2020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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