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7年8月15日立案执行,执行费用18872.76元由被执行人承担.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故向你们进行公告,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前往本院麻涌法庭领取执行令及财产报告令,逾期即视为已经送达,届时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麻涌法庭执行组(0769-88289280) 联系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办事服务中心内麻涌法庭506室(523143) 注:以上内容是本站开源项目的机器提供的预览内容,更完整和更好的阅读体验请直接免费下载资源后阅读 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