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10-20
延边州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吉环督办函〔2018〕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以及《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函》(吉环督办〔2019〕2号)制定我州整改推进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生态文明理念,走具有延边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彻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 党政同责 、 一岗双责 .各县(市)、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和问题整改的紧迫性,将落实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省级环保督察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对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承担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责任.同时,坚持地方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相结合,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做到坚决整改、迅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理.针对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明确整改目标,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坚决做到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对能够短期整改的,即刻着手、限时整改,对确需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半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机制.针对反馈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将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最严格的环境监管、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为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提供保障.

(四)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坚持把督察整改工作与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延边州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攻坚行动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治理工程结合起来,确保督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新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从细、从实、从严、从快,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在半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具体整改任务(详见附件).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结合,围绕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再发力、再冲刺,确保到2020年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延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于86%、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5.4%以上;

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44.4%、消除劣五类水体,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争取达到100%;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

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强,生态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 81%.

(三)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结合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坚决实行最严密的法治、最严格的制度,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保障.承接落实好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各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努力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不断提升全州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四、整改措施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1.坚决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州及县(市)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举措在我州落地生根. 2.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进一步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要求.按照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和 谁主管谁负责 、 谁决策谁负责 的原则,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各县(市)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切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3.坚决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排查我州制定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层面 放水 问题,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提高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全面落实环境保护 一票否决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按照《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严肃追责问责. 4.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级财政资金重点向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倾斜,切实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道保护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创新环保领域投融资机制,拓宽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渠道和企业环保投入筹资渠道.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等增加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支持经营性、准公益性、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建设.

(二)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1.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划,推动区域、流域协调发展,逐步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探索 多规合一 , 形成开发与保护、发展与布局于一体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严格用地规模管控,逐步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产业向功能区集中;

加大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再生资源利用设施. 2.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突出做好 有中生新 和 无中生有 两篇文章,做大做强医药、食品等主导产业,大力推进观光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全力打造延边绿色品牌.坚决化解过剩产能,按照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严格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实施一批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积极发展环境咨询、工程设计、第三方治理等新兴环境保护服务产业. 3.积极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提高煤炭洗选比例,保证清洁煤炭供应.积极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4.有序发展循环经济.按照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的原则,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循环生产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强化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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