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08-01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苏家屯分局关于2019年5月20日拟作出沈阳一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锅炉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19年5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

电话:024-29829979?传真:024-29829979 ?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一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锅炉房改建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瑰香北街9号 沈阳一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 沈阳一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位于沈阳市苏家屯瑰香北街9号,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主要从事仓储物流.2014年3月沈阳一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取得环保局批复,审批文号为沈环保苏家屯审字【2014】022号,其中建设内容包括一台6t/h的燃煤采暖锅炉.目前,该锅炉房已经建成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现企目前,企业决定将现使用的6t/h的采暖燃煤锅炉改成1t/h的燃气锅炉,经测算变更后可以满足企业采暖要求.本项目总投资230万元,锅炉房占地面积297.37m2,建筑面积297.37m2 同意 / (⑴大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产生的 SO

2 、NO X 、颗粒物. 本项目燃气锅炉 SO

2 及NO x 、颗粒物排放量分别约为 0.0184t/a、0.086t/a、 0.011t/a,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 29.35mg/Nm

3 、137.2mg/Nm

3 、17.54mg/Nm

3 , 满足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 标准要求.项目 燃气锅炉产生 SO

2 、NO x 、颗粒物,通过

8 米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产生的废水 COD、SS 排放量分别为 0.00005t/a、0.000055t/a,废 水通过管道直接排放到本厂的污水池处理站,利用生物膜技术对污水进行处理, 降低污染物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标准. 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房值班不增加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不新增.本项目软水处理所用 的树脂属于危废,企业需与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签订合同,由资质单位收购,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⑷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由锅炉运行中风机和水泵等设备产生,源强为 70~85dB (A).通过隔声,将噪声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建设单位同时还选用低噪声 设备;

经过以上治理措施处理后到达厂界处可达到(GB3096-2008)中3类和

4 类噪声标准.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到达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4类标准限值.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故该项目对周边声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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