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10-31 |
国务院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提前完成 十三五 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
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 十三五 约束性目标;
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 十三五 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
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四)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负责)
(五)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高重点区域过剩产能淘汰标准.重点区域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 以钢定焦 ,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严防 地条钢 死灰复燃.2020年,河北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
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六)强化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 先停后治 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 两断三清 (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 散乱污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 散乱污 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 散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
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等参与)
(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生态环境部负责)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本完成治理任务,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