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22-11-01 |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等相关工作.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本标准共有13项考评类目、35项考评项目和135项考评内容. 3.在标准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人员应根据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空项分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可参照《山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办法》(鲁安监发〔2011〕1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型企业不参与
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依据本标准考评得分达到60分(含)以上的为三级达标企业.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通用标准(试行)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值 考评方法 自评/评审 描述实际得分
一、目标 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围绕目标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文件化的目标应明确实现目标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间、考核方法等五项内容.至少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应有记录.
10 未制定文件化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的,不得分;
目标内容缺项的,每缺一项扣2分;
未实施目标考核的,扣2分;
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2分. 小计
10 得分小计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一)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冶金企业应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冶金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 未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明确的,不得分. 2.2职责 应根据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0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
没有履行职责的,每缺一项,扣3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10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分;
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个扣1分;
未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 小计
30 得分小计
三、安全生产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10 无制度的,不得分;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不得分;
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扣5分;
台账不完整的,扣2分. 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涉及以下内容的使用计划:(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教育培训;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评估和整改;
(4)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5)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标识;
(7)安全检查、专家咨询和标准化建设;
(8)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12 无使用计划的,不得分;
计划内容与实际需要不符的,每一项扣2分;
有超规定范围使用的,每次扣4分.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等,保障死亡、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8 未缴纳的,不得分;
不能全员缴纳的,每少一人,扣2分;
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受伤员工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
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
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小计
30 得分小计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清单,保存与清单内容一致的相应文本,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学习掌握.
10 未建立清单的,扣2分;
未保存最新适用法规文本的,每少一项扣1分;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 4.2规章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管理、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事故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等.
20 未以文件下发实施的,不得分;
每少一项,扣2分;
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4.3操作规程 应根据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0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
不齐全的,每缺一个扣2分;
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2分.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10 未发放的,不得分;
每少发一个岗位的,扣2分;
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 4.4评估修订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标准化自评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10 未进行的,不得分;
无记录的,不得分;
应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3分. 4.5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主要对下列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检查记录、危险作业许可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资料、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练记录、技术图纸等.
2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
每缺少一类档案,扣2分. 小计
90 得分小计
五、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10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制度中每缺少一类培训规定,扣2分;
与国家规定不相符的,不得分;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
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1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10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
记录不完整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
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缺一次扣2分.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0 相关人员未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不得分;
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2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 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无针对性或流于形式的,不得分;
新入厂人员上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未按规定对转岗和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不合理的,每人次扣2分;
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但未配备相应作业人员的,每人次扣2分;
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
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
缺少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 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厂施工作业.
8 未进行培训的,不得分;
教育培训内容未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点,或无针对性的,每处扣1分. 小计
50 得分小计
六、生产设备设施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2 未进行 三同时 管理的,不得分;
项目未按规定履行 三同时 审查或备案手续的,每缺少一个环节扣10分. 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10 厂址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不得分;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
6 未合理安排的,每处扣1分. 厂房的照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