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9-01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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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841640100001005 ,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国务院令第648号修正)第十七条.2.[部门规章]《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第二条.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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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841640100001006 , 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核准 , 1.[部门规章]《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第六条、第十一条.2.[部门规章]《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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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13841640100002000 , 企业登记注册 ,
713841640100002001 , 设立登记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六条、第七条.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3.[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8号)第五条.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修订)第七条.5.[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修订)第三条、第六条.6.[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第十四条. , 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1.受理前责任:公布和宣传企业登记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编制和公布办事指南、行政指导手册,印发相关登记表格.2.受理责任: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审查责任:
1、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4.决定(核准)责任: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