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4-05-14

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货运输、城乡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及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与培训、货运信息服务、客货站场等行业的管理工作;

承担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场建设的监管、验收工作;

,,

行政检查 ,

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学时收费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第三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执行教学大纲、颁发《结业证书》等情况,对《培训记录》及统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第四十二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第四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不得妨碍培训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第四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运输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及其他资料;

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执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同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抄送许可机关.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货运输、城乡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及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与培训、货运信息服务、客货站场等行业的管理工作;

承担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场建设的监管、验收工作;

,,

行政检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