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02-04 |
1 , 行政处罚 , 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不整洁,存在有暴露垃圾、粪便、污水和引发病媒生物孳生的其他污染源的情形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由城市管理细则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罚.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2 , 行政处罚 ,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由城市管理细则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罚.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3 , 行政处罚 ,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不符合本市城市容貌标准的(含未保持建筑物、构筑物整洁、完好、美观;
未定期进行外立面清洗、修饰;
未对破损、污损的外立面进行修整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弟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不符合本市城市市容标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4 , 行政处罚 , 在临街阳台、窗台、景观台、外墙、外走廊、屋顶吊挂、晾晒、堆放有碍市容物品,晾晒物品超出建筑外立面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临街阳台、窗台、景观台、外墙、外走廊、屋顶吊挂、晾晒、堆放有碍市容物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5 , 行政处罚 , 防盗网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未采用不锈钢材料、超出建筑物外墙、未安装在窗户内侧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安装防盗网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6 , 行政处罚 ,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者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者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