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02-04 |
7 , 行政处罚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8 , 行政处罚 , 未经批准擅自张挂悬挂宣传品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张挂悬挂宣传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9 , 行政处罚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10 , 行政处罚 , 违反规定发布广告信息(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信息的,对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广告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11 , 行政处罚 , 施工现场发生各类废水外泄沾污路面行为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各类废水外泄沾污路面的行为,或者存在施工工地未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停工场地未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行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12 , 行政处罚 , 存在施工工地未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各类废水外泄沾污路面的行为,或者存在施工工地未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停工场地未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行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
13 , 行政处罚 , 停工场地未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的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6年佛山市政府令第1号)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各类废水外泄沾污路面的行为,或者存在施工工地未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停工场地未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行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区县级或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