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5-02-27

5 , 农、林、牧、渔项目所得 ,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2.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5.《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Y05《预缴期备案表(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H05《汇缴期备案表(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6 ,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 ,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2.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八十九条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5.《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6.《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 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Y06《预缴期备案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H06《汇缴期备案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3.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 4.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5.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 , 1.报送第

1、2项以外的其它资料,要求提供资料目录,并在每份资料的页首规范注明资料种类名称.2.如提供的资料是复印件,应在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上注明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字样,并加盖公章.

7 ,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2.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八十九条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5.《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含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Y07《预缴期备案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H07《汇缴期备案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 1.报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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