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5-02-27

1、2项以外的其它资料,要求提供资料目录,并在每份资料的页首规范注明资料种类名称.2.如提供的资料是复印件,应在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上注明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字样,并加盖公章.

8 , CDM项目实施企业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 对企业实施的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HFC和PFC类CDM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N2O类CDM项目,其实施该类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Y08《预缴期备案表(CDM项目所得)》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H08《汇缴期备案表(CDM项目所得)

9 ,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 1.《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一条.第二条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九条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

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Y09《预缴期备案表(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新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动漫企业)》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H09《汇缴期备案表(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新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动漫企业)

10 , 新办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 1.《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条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九条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 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Y09《预缴期备案表(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新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动漫企业)》 ,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2.H09《汇缴期备案表(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新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动漫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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