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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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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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单位:(盖章)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填报日期:2017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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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一:行政许可(共14项) 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 追责情形 , 备注

1 , 食品生产许可(含5个子项) , 1.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药监总局令第16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第十六条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四十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漳政综〔2015〕33号)附件1第67项 食品生产许可 ,在此基础上承接省级下放的冷冻饮品和酒类中的葡萄酒、果酒、啤酒的生产许可,具体的除外范围详见备注;

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闽政文z2015{239号)附件1第33项. , 行政许可 ,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审核审批科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9.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10.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11.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12.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1.部分下放.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号)中食品风险等级低和较低风险的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龙海市、漳浦县试点实施.2.含承接省级下放的冷冻饮品和酒类中的葡萄酒、果酒、啤酒的生产许可;

3.承接后,市本级食品生产许可范围为:31大类中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它食品及酒类中的白酒、食用酒精除外 ,,

2.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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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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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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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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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名称预先核准 ,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条第一款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第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三条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第五条第二款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修订)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第二十二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设立其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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