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8-04 |
大理州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州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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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69项)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处理意见
1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部门规章《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
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 甲级、乙级工程咨询机构 , 申请人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2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部门规章《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 甲级、乙级工程咨询机构 , 申请人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3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 ,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部门规章《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 甲级、乙级工程咨询机构 , 申请人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4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州国土资源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四、规范报批要求:
(一)……建设项目选址前,建设单位应向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拟建项目报在地区的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
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规范性文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矿〔2010〕399号)
三、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批要求:
(一)建设项目选址前,建设单位应分别向省、州(市)、县(区、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
(二)工程建设项目如不压覆矿产资源,也不与太业权范围重叠的由建设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矿产资源调查结果备案.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建设项目用地不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结果的备案证明.
(三)建设单位在调查中发现工程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或与矿业权范围重叠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规范性文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备案权限的通知》云国土资〔2015〕91号):
一、实行分级管理.将不涉及跨州、市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备案权限下放至州、市国土资源局行使 . , 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技术评估、评审.
5 ,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州国土资源局 ,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一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
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第二十二条:国家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第七条: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 , 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6 , 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占用土地审批 , 州国土资源局 ,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第592号令)第十一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上报复垦方案.第十三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义务人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或者土地复垦方案不符合要求的,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建设用地,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第二十条:土地复垦义务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在申请新的设用地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不得批准;
在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时,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批准.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承担. , 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 , 申请人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7 ,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 采矿许可、采矿权转让审批 , 州国土资源局 , 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0〕54号:
一、申报1.申报时间,凡需要评审矿产资源储量的单位或企业,须提前20日向有关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申报,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评审机构自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15日内应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单位.2.申报材料(2)有效勘查(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承担勘查工作的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 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8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 采矿许可、采矿权转让审批 , 州国土资源局 ,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五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
一、今后,凡新建矿山申请采矿权时,申请人必须按《编写内容》的要求编报开发利用方案,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必须按《审查大纲》的要求对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其作为采矿权授予中必经的、重要的程序,纳入采矿权审批的内部管理责任制中.附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开采下列矿山、矿区和矿种的,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由具有国家批准矿山设计资格的单位进行编写:
1、开采海域矿产资源;
2、外商投资矿山企业;
3、开采能源和金属矿产;
4、上述之外的大、中型矿山.小型以下矿山企业的开发利用方案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能力的单位进行编写.规范性文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矿〔2011〕85号):
二、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应当由具有国家和省批准矿山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的要求编写.市、县发证的(挖沙、采石),可由市、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能力的单位进行编写. ,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能力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9 , 闭坑(停采)地质报告编制 , 采矿许可、采矿权转让审批 , 州国土资源局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三十三条:矿山企业关闭矿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采矿活动结束的前一年,向原批准产开办矿山的主管部门提出关闭矿山申请,并提交闭坑地质报告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68号)第六条:矿山停采、闭坑,由矿山企业自行委托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闭坑(停采)地质报告. , 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闭坑(停采)地质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闭坑(停采)地质报告的技术评估、评审.
10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采矿许可、采矿权转让审批 , 州国土资源局 ,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国务院发布)第二十条:报销矿产储量,应当经矿山企业地质测量机构检查鉴定后,向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
9、储量年报.规范性文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和三个技术指南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344号)《云南省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矿山企业,必须委托或安排具备资质条件的地质测量机构(部门)开展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工作.第八条: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储量动态管理. , 具有资质的地质测量机构 , 申请人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储量年报,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州级发证矿山储量年报技术评估、评审.
11 , 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 , 采矿许可、采矿权转让审批 , 州国土资源局 , 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
(二)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整装勘查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编制,国土资源部审批;
其它矿业权设置方案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审批,其中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0号)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规定的34个重要矿种的矿业权设置方案,报部备案.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经批准或备案,不得新设低风险勘查和无风险矿种的矿业权,不得新设整装勘查区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