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5-12-15 |
因生产需要有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烧荒、烧牧草、烧蔗地、烧火积肥、烧山边田坎草,必须经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县人民政府授权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 ,,
实施监督管理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收到申请书后,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3.决定责任: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决定,法定告知(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核准的制发送达许可文件.5.事后监管责任:推行投诉举报处理、执法信息公开、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与其他部门执法信息互联互享,切实提高监管效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
二、七十
三、七十
四、七十五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
一、二十三条;
③其他问责依据.2.监督方式:韶关市投诉举报平台,
电话:12345;
县纪委派驻县林业局纪检组,0751-2875721. ,,
8 ,,
进入林业系统县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67号,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七条.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3.《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第十三条.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5.《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6.《广东省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17年粤府令第233号)第十
七、十
八、十九条. ,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审批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收到申请书后,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3.决定责任: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决定,法定告知(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核准的制发送达许可文件.5.事后监管责任:推行投诉举报处理、执法信息公开、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与其他部门执法信息互联互享,切实提高监管效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
二、七十
三、七十
四、七十五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
一、二十三条;
③其他问责依据.2.监督方式:韶关市投诉举报平台,
电话:12345;
县纪委派驻县林业局纪检组,0751-2875721. ,
9 ,,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捕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林业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二
十、二十
一、二十
三、二十
四、二十
七、二十
八、二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
六、十八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二条.4.《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