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6-07-19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
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土地登记证书费全额免收 , , 国土资源 ,
8 , 耕地开垦费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粤府令146号,财税〔2014〕77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标准(http://www.gddrc.gov.cn/) , 缴入地方国库 , 市县(市、区)国土(规划)局 , 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全额免收 , 五 , 住房城乡建设 , 住房城乡建设 ,
9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粤价〔1996〕104号,粤价〔1997〕33号,粤价函〔2013〕686号,惠价〔1997〕53号,惠市公用函〔2003〕67号 , 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收取 ,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标准为:营业性占用,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1.00元;
基建或其他占用,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0.5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审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而核发的证件和有关的表格、资料等不另收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由省建委按道路结构、使用年限及当年材料费等因素确定,抄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备案. , 缴入地方国库 , 市县(市、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单位 ,,
六 , 工业和信息化 , 工业和信息化 ,
10 ,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7〕3643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粤财综〔2013〕33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3426号,粤发改价格〔2018〕246号 , 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标准(http://www.gddrc.gov.cn/)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各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 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全额免收 , 七 , 水利 , 水利 ,
11 , 水资源费 ,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粤价〔2009〕62号,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 ,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标准(http://www.gddrc.gov.cn/)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省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
, 水利 ,
12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粤府〔1995〕95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3426号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 ,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标准(http://www.gddrc.gov.cn/)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省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 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全额免收 , 八 , 农业 , 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