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7-07-25 |
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第五十四条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
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 嘉禾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自然人 ,
1、催告阶段:对当事人下达扣押、收缴农业机械登记证书、牌证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决定阶段: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农业机械登记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3、执行阶段: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执行扣押、收缴农业机械登记证书、牌证措施;
填写查封、扣押通知书一式三份,并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事后监管:按照农业机械牌证管理有关规定履行事后监管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扣押、收缴、吊销 , 0735-6626935 , 0735-6622363 , 嘉禾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1 , 当时送达 嘉禾县农业局 , 封存或者扣押与假冒授权农业植物品种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及有关文件 ,
0318004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根据2013年1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四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在查处品种权侵权案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在查处假冒授权品种案件时,根据需要,可以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查阅、复制或者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及有关文件. , 嘉禾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 假冒授权农业植物品种案件有关证据的行政强制 ,
1、催告责任:审查相关证据是否需要封存或者扣押;
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2、决定责任:书面报告农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3执行责任:对拒不履行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事后监管责任:妥善保管封存或者扣押的相关证据.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封存或者扣押 , 0735-6622412 , 0735-6622423 , 嘉禾县农业局办公楼5楼种子管理站办公室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30 , 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领取地址:嘉禾县农业局办公楼5楼种子管理站办公室 嘉禾县农业局 , 对于新发现的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病、虫、杂草进行消灭 ,
0318014000 , 《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重新修改)第二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第十四条植物检疫机构对于新发现的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病、虫、杂草,必须及时查清情况,立即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彻底消灭,并报告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 嘉禾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 , 对于新发现的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病、虫、杂草的行政强制 , 1.催告责任:审查相关证据是否需要彻底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