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7-10-16 |
2 , XKAJ00020000 , 行政许可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2日予以修正)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的监督管理. , 市安监局 , 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3)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2.审查责任:依照法定条件组织,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经审查同意的,以书面形式批复;
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答复.对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开.4.通知责任:对经审查决定批准的,及时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复决定.对决定不批准的,及时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3 , XKAJ00030000 , 行政许可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规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5年5月27予以修正)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第六条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辽政发〔2016〕4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下放至市级安全生产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省局保留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生产剧毒化学品以及跨设区的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安监局 , 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