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8-05-21 |
2.《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4年福建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三十条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
(五)项、第十三条规定的,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
3.《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8年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拒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或者未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同上 ,,
6.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遣撒等行为的处罚 ,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2.《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4年福建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三十条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
(五)项、第十三条规定的,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
, 同上 ,,
7.对未实行封闭式施工,施工现场设备、物料乱堆放,竣工时未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的行为的处罚 ,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2.《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4年福建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三十条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
(五)项、第十三条规定的,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
3.《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8年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同上 ,,
8.对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非规模化养殖)的行为的处罚 ,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2.《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7年厦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