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6-26 |
1 , 奥镁(大连)有限公司废气脱硫除尘脱硝项目 , 奥镁(大连)有限公司 ,
2840 , 环境治理业 , 技术改造 , 报告表 ,
2840 , 金普新区环保局 , 2019-0057 , 何维民 ,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05-18-23 , 你单位报送的委托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的《奥镁(大连)有限公司废气脱硫除尘脱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我局于2019年4月28日依法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公示.
经审查,你(单位)委托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编制单位合法,从事评价工作人员证件齐全,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报告表》介绍了奥镁(大连)有限公司废气脱硫除尘脱硝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等基本情况.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选址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中路61号奥镁公司一厂区内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奥镁公司一厂区和二厂区的废气管路进行改造,将一厂区的4条隧道窑废气和二厂区窑炉、固化炉的焚烧废气通过架空管路汇入至废气治理设施.本工程设计新建2套处理能力相同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其中,脱硫采用循环流化床半干法烟气脱硫,除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脱硝采用SCR法.废气治理效果为处理后废气排放的各项污染物浓度低于:颗粒物浓度30mg/m3;
SO2浓度50mg/m3;
NOX浓度100mg/m3(温度1400℃);
200mg/m3(温度1400℃~1700℃);
300mg/m3(温度>
1700℃).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脱硫除尘脱硝后废气及逃逸的氨气;
设备噪声;
一般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
环境风险等.《报告表》对该项目建设期间和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依法进行了分析和预测,提出了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报告表》的结论是: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确保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经审查,《报告表》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客观、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做出以下决定:批准《奥镁(大连)有限公司废气脱硫除尘脱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此基础上,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报告表应重新报批.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
3、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程序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4、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5号)和《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617-2011)的要求,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应包括产业政策、环评、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排污申报和缴纳排污费、环境设施运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和管理、环境风险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信息.应制定施工期、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保障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施工建设活动以及生产过程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人群健康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