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2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

(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渡口船舶应当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 ,

7 ,,

船舶临时国籍证书签发 , 设区市海事管理机构 , 行政许可 ,,

6 ,

8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市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第十条: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其中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还应当经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第十一条:曾经在军事船舶或者渔业船舶上担任驾驶部、轮机部职务的船员,以及曾经在海船上担任船长或者驾驶部职务并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的《适任证书》:

(一)拟申请证书类别和职务资格不高于其在军事船舶、渔业船舶或者海船上相应的证书类别和职务资格;

(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三)在军事船舶、渔业船舶或者海船上的水上服务资历能够与本规则附件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相适应,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四)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曾经在海船上担任轮机部职务的船员,具备本条第一款第

(一)、

(二)、

(三)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凭有效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直接申请对应的《适任证书》.[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 1.各设区市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权限内船员适任证书的核发2.海船船员内河行驶不再办理 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 ,而按此项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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