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04 |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国务院公布,2011年1月修订)第二十一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应当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通过,2006年8月修订)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 , 公司(企业) , 企业注册局 , 对全社会公开 ,
5425 , 2个,低 ,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
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
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2.《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开业登记费按注册资金总额的1‰缴纳;
注册资金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缴纳;
注册资金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登记费最低额为五十元.变更登记费的缴纳数额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3.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4.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开业注册登记费为三百元.变更登记,收取一百元.以上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无 , 保留 ,,
, 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增加《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国务院令第236号,2007年5月修订)第二条: 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