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4 |
5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
行政许可 , 【行政法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第四款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 排水主管部门(市、县) ,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
6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 燃气管理部门(市、县) ,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
7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
(一)第21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 燃气管理部门(市、县) ,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
8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行政许可 ,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8日、2017年3月1日予以修订))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市、县)或市、县人民政府 ,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
9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市、县) ,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
10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
行政许可 ,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市、县) ,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