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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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事项类别 , 申请材料对应事项 , 取消申请材料名称 , 取消后办事方式 , 备注 1, 公共服务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核实转报 ,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 取消,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核实 , 2, 公共服务 ,,
3、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 , 取消,可通过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 3, 公共服务 ,,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取消,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核实 , 4, 公共服务 ,,
5、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 , 取消,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核实 , 5, 公共服务 ,,
6、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 取消,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核实 , 6, 公共服务 ,,
7、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 , 取消,申请人书面承诺并盖章确认 , 7, 公共服务 ,,
9、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 取消,可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实地查证.
, 8, 公共服务 ,,
11、《授权委托书》 , 取消,可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实地查证. , 9, 公共服务 ,,
12、自我保证声明 , 取消,可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实地查证. , 10, 公共服务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核实转报 ,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含《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 , 取消,可通过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 11, 公共服务 ,,
4、《授权委托书》 , 取消,可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实地查证. , 12, 公共服务 ,,
5、符合性声明 , 取消,根据省相应取消 , 根据省级相应取消. 13, 公共服务 ,,
3、企业变更的情况说明 , 取消,根据省相应取消 , 根据省级相应取消. 14, 公共服务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核实转报 ,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含《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 取消,可通过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领取新证时需交回老证. 15, 公共服务 ,,
3、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复印件 , 取消,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核实 ,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16, 公共服务 ,,
4、《授权委托书》 , 取消,可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实地查证. , 17, 公共服务 ,,
5、自我保证声明 , 取消,可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实地查证. , 18, 行政许可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经营许可 , 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 取消,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核实 , 19, 行政许可 ,,
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 取消,可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实地查证. , 20, 行政许可 ,,
对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验收标准》进行的自查报告. , 取消,已经在申请表中体现. , 21, 行政许可 ,,
相关人员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人员、特殊药品经营管理人员学历证明和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