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6 |
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渔港经营主体发生变更的,受让方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渔港经营许可.在本条例施行前已经验收的渔港内从事渔港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本条例实施后一年内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取得渔港经营许可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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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是 , ①申请受理(当天)→②审查(3个工作日)→③审批(1个工作日);
→④发证(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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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容略,详见电子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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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无 , 无 ,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的考试发证(乙类五等渔业船舶职务船员) , 无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以及水上飞机、潜水器的相应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职务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过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
3、《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船长、轮机长等职务船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职务船员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九条第二款 担任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报务员和话务员的船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第十一条:乙类五等适任证书适用于30总吨以下渔业船舶.第十二条:乙类五等适任证书适用于主机总功率45千瓦以下渔业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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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否 , 是 , ①受理审核(当天)→②考试(不计工作日)→③审查(1个工作日)→④审批(1个工作日)→⑤制发证书(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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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内容略,详见电子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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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是 ,
1、《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9]78号). , (1)申请费10元/人(2)考试费30元/人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无 , 无 ,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4 , 《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的考试发证 , 无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七条 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以及水上飞机、潜水器的相应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职务证书.其他船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训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行政法规)第十四条 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过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部门规章,农渔发[1996]2号颁布施行)第九条第三款 其他船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训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第三条 渔业船舶普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各类渔业船舶的船员应当经过专业基础训练,并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船员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