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8

2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进行超限运输的许可 , 无 , 无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主席令第19号,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31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2009年8月27日第三次修正)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年2月16日通过,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第三十六条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 新乡市公路管理局、新乡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 无 , 否 , 20个工作日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即办)2.审查责任:书面审查、实质审查(3日)3.决定责任:期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1日)4.送达责任:按期送达(1日)5.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新乡市公路管理局、新乡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 实施机构应为新乡市公路管理局、新乡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服务

电话:0373-3077517监督

电话:0373-3077300 受理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交通局窗口)

3 , 更新采伐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护路林的许可 , 无 , 无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主席令第19号,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31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2009年8月27日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

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年2月16日通过,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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