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光明区光明街道社会事务办 , 负责辖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 , 用人单位 ,
211148000 , 11440300693962201J40211148000 , 对用人单位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七条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且拖欠劳动报酬的人数达到用人单位全部劳动者百分之三十的行为作出处罚、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