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18

2.相对人应严格依照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并确保提供材料合法真实准确;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3","咨询途径","网上咨询:zwfw.cq.gov.cn窗口咨询

电话:023-业务科室咨询

电话:023-62483781" "24","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渠道:1.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

电话:960162.部门投诉

电话:023-62483780" "25","办公地址和时间","南岸区行政服务(江南新城)中心地址: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五下午为业务学习、资料提交及系统维护时间,不对外办公).南岸区行政服务(南坪)中心地址:南岸区南坪西路36号(上海城嘉发跨贸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五下午为业务学习、资料提交及系统维护时间,不对外办公)." "26","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http://zwfw.cq.gov.cn" "27","流程图","见附录1" "28","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见附录2)、常见错误示例(见附录3)、常见问题解答(见附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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