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18 |
,,
,,
序号 , 原权力清单相关情况 ,,
,,
调整依据及理由 , 处理方式 , 权力名称 , 权力类别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 , 行政许可 湘潭县环境保护局 , 按潭政发〔2018〕6号文件规定取消 , 对应上级文件取消该项权力.
2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 , 行政许可 ,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潭政发〔2016〕14号)建设工程(含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 直接下放各县市区建设、水务主管部门 , 湘潭县水务局 , 按潭政发〔2018〕6号文件规定收回 , 取消市级赋予的该项权限,保留县本级权限内的审查.
3 , 城市低保补助资金 , 行政给付 ,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潭政发〔2016〕14号) , 湘潭县财政局 , 按潭政发〔2018〕6号文件规定收回 , 取消市级赋予的该项权限,保留县本级权限内的拨付
4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潭政发〔2016〕14号) , 湘潭县财政局 , 按潭政发〔2018〕6号文件规定收回 , 取消市级赋予的该项权限,保留县本级权限内的给付.
5 , 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及批复 , 其他行政权力 ,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潭政发〔2016〕14号) , 湘潭县财政局 , 按潭政发〔2018〕6号文件规定收回 , 取消市级赋予的该项权限,保留县本级权限内的批复.
6 , 年中财力追加 , 其他行政权力 ,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潭政发〔2016〕14号) , 湘潭县财政局 , 按潭政发〔2018〕6号文件规定收回 , 取消市级赋予的该项权限,保留县本级权限内的追加.
7 , 市本级预算内资金拨付与核算 , 其他行政权力 ,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潭政发〔2016〕14号) , 湘潭县财政局 , 按潭政发〔2018〕6号文件规定收回 , 取消市级赋予的该项权限,保留县本级权限内的拨付.
8 , 排污费征收(30万千瓦以下火电厂) , 行政征收 湘潭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2003年1月2日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废止 , 排污费已费改税,取消该行政权力.
9 , 排污费减免、缓缴〔数额在50万元以下(含)〕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湘潭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2003年1月2日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废止 , 行政征收权力已取消,对应取消其他行政权力.
10 , 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湘潭县人民政府(湘潭县环境保护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2003年1月2日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废止 , 行政征收权力已取消,对应取消行政处罚权.
11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含限期治理、环境保护拨款贷款贴息、 三同时 等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湘潭县环境保护局 ,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2.《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并接受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所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 取消环境保护拨款贷款贴息、 三同时 等项目竣工验收,保留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