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15
附件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二五"总结评估方案 为做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十二五"总结评估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结评估目的 全面评估提升工程"十二五"期间的实施效果,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制定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提供依据,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

二、总结评估内容

(一)组织实施情况.对提升工程《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提升工程组织领导、政策措施制定、4项指标完成、9项主要任务落实、提升工程重点项目执行、对提升工程投入(含2012-2015年省、市、县三级投入)等.

(二)取得成效.重点分析中医药服务可及性、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惠民效果等,以实施前后对比的相关数据、图片等资料来反映提升工程实施进展和成效.

(三)工作经验和亮点.充分挖掘辖区内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重点是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认真查找辖区内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和困难问题,并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在评估了解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现状基础上,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等文件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有关要求,提出"十三五"期间本地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三、总结评估原则

(一)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市(地)、省(区、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总结评估,国家负责全国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总结评估.

(二)改进提高原则.坚持总结评估与改进提高相结合,通过总结评估发现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提高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总结评估组织 总结评估工作由各级政府的卫生计生、中医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五、总结评估步骤

(一)市、县级总结评估.各县(市、区)开展自评并填报提升工程"十二五"实施情况填报表(见附件1),各市(地)根据县(市、区)级评估情况完成市级总结评估报告,并将总结评估报告和本辖区内各县(市、 区)实施情况填报表报送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二)省级总结评估.各省(区、市)根据市级评估情况完成省级总结评估报告. 根据省级总结评估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全国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六、总结评估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总结评估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总结经验、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行认真总结,真实反映提升工程"十二五"期间实施进展和成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各省(区、市)按要求将省级总结评估报告、工作经验和亮点材料(见附件2)、提升工程实施照片(见附件3),以及辖区内所有的县(市、区)提升工程"十二五"实施情况填报表一并于2016年4月10日前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附件:1.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二五"实施情况填报表 2.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二五"总结评估工作经验和亮点材料有关要求 3.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照片有关要求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二五" 实施情况填报表填报说明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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