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11-04
大通县2019年 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实施单位:大通县畜牧兽医站 赵志刚 建设单位:全县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养殖户、饲草加工企业、饲草种植合作社、饲草种植户 建设地址:大通县行政区域内 二一九年五月 目录

一、项目概要

1

二、编制依据

2

三、项目实施原则

2

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青贮饲草测算依据

3

五、项目建设目标

5

六、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5

七、项目实施程序

5

八、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0

九、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10

十、 效益分析

11 十

一、保障措施

13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2019年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项目

(二)建设性质 续建

(三)项目监管单位及责任人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张生福 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大通县畜牧兽医站 赵志刚 项目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全县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养殖户、饲草加工企业、饲草种植合作社、饲草种植户 各养殖场、专业合作社、企业、家庭农牧场的法人代表,养殖户、饲草种植户户主 建设地点 大通县行政区域内 建设期限 2019年1月―12月 主要建设内容 粮改饲面积4万亩,青贮收贮量8.

36079万吨.(2018年粮改饲项目结转收贮量任务2.36079万吨,2019年粮改饲项目收贮量任务6万吨.)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省级农牧业发展资金505.1074万元,其中:2018年粮改饲项目结转资金145.1074万元(包含2018年粮改饲项目技术支撑费用结转资金3.46万元),2019年粮改饲项目省级农牧业发展资金360万元.

二、编制依据

1、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19]51号).

2、关于同意《大通县2019年省级农牧业发展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方案》的批复 (大政办[2019]58号)

3、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好2019年粮改饲补贴项目的通知》(青农牧[2019]100号).

三、项目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合力推进.按照 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的原则,整合多方力量,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结合本地实际、产业特征和市场需求,稳步开展粮改饲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需求导向,产销对接.综合考虑粮改饲项目实施地区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种植结构等因素,用好项目资金.以畜定草、以养定种,按需合理确定饲草种植面积和青贮量,确保生产出的饲草销得出、用得上、有效益.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当地资源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适宜当地环境的饲草品种.

(四)种养结合,适度规模.把养殖场(合作社)流转土地自种,饲草种、加、贮、销企业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方式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协调推进适度规模种养,同步提升饲草品种和种养效益.

(五)统筹考虑,助力精准扶贫.统筹考虑精准扶贫和项目实施需要,充分发挥粮改饲资金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项目建设单位尽多吸纳精准扶贫对象.

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青贮饲草测算依据

(一)补助对象 具有优质饲草种植、加工、青贮和使用能力的规模化养殖场(合作社),饲草稳定种植、加工、青贮和订单供销的专业饲草加工企业、饲草种植大户、种养大户,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依法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

②具有永久性青贮池等基础青贮设施设备;

③有流转租赁土地协议;

④与农户签订青贮饲草种植收购合同;

⑤在大通县境内种植生产出售到青海省境内. 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在我县贫困村开展青贮的,可不受以上条件的限制.

(二)补助标准 按照 以量定补 原则,以实际青贮饲草量为核算依据,对青贮饲草产品按照60元/吨的标准统一进行补贴.以下情况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用去穗的秸秆制作的青黄贮、微贮饲料;

(往年贮存的青贮饲料;

(购置的青贮饲料成品(含包裹青贮).

(三)青贮饲草补助测算及发放 以实际青贮收储量为准,统一验收方案、统一验收标准、统一验收程序,现场查验与审核签字同步进行,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1)青贮窖收储量核算:按照1立方米青贮折合0.8吨计算青贮吨数.①对满池青贮的直接测量青贮池内体积,即池内长*宽*高;

②对不满池青贮的,可采取 取舍互补法 计算体积. (2)捆裹青贮包收储量核算:按照捆裹青贮包平均重乘以捆裹式青贮包数计算青贮吨数.①现场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个样本进行称重,测算平均值,留存必要影像资料;

②捆裹式青贮包数为售出数量和库存数量之和.根据青贮购销台账核定项目建设单位的捆裹式青贮包售出数量,根据验收人员盘点数量核定项目建设单位的捆裹式青贮包库存数量. (3)按照 先收贮后补贴 的原则发放补贴资金.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项目验收小组核查验收无误后,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 (4)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并作为依据兑现补贴资金,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公对公或 一卡通 )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

五、项目建设目标 持续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扩大青贮用燕麦、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水平,推动饲草料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促进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效配套衔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种植增收、养殖增效,建立 农牧循环、种养一体、三产融合 草食畜牧业发展模式.

六、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建设主要以饲草种植和青贮为主, 完成粮改饲面积4万亩,青贮收贮量8.36079万吨.(2018年粮改饲项目结转青贮饲草收贮量任务2.36079万吨,2019年粮改饲项目收贮量任务6万吨.)

七、项目实施程序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2019年4月) 县农业农村局依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好2019年粮改饲补贴项目的通知》(青农牧[2019]100号)文件内容,科学编制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单位、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工作进度及保障措施等,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查批复后,报送省、市农牧部门备案.

(二)开展项目公示和宣传工作(2019年4月)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2019年粮改饲项目,通过在大通县电视台、大通县人民政府网站、大通宣传、大通农业微助手等网络公众平台发布项目公示以及在各个乡镇政府公告栏、各个乡镇兽医站公示栏张贴公告等方式,详细具体的解释项目实施目的意义、政策措施、补贴环节等,扩大项目社会影响面和知晓率,使广大群众对粮改饲工作充分认识,增强农民参与粮改饲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全力配合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项目建设单位的确定公示(2019年5月-9月) 按照 自愿申请、公开评审、择优选择 的原则,确定建设单位资格. 1.由有青贮意向的项目建设单位自愿填报2019年大通县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项目申请书,并向县兽医站进行申报. 2.县粮改饲实施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养殖场及企业青贮设施设备情况,按照项目建设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建设单位资格. 3.大通县畜牧兽医站与建设单位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责任书,明确每个建设单位完成的青贮数量、青贮饲草种植面积、青贮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将拟定的建设单位相关信息于2019年9月上旬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上传至《粮改饲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实行收贮进度数据信息上报制度.

(四)饲草种植及青贮技术指导和督查阶段(5月―11月)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技术服务专家组围绕饲草种、收、贮、用各环节开展技术配套集成,到一线对全县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技术指导.一是在饲草播种前后巡回督查,从播前准备、适期播种与施肥、田间管理等方面给予技术指导,提高饲草产量及质量.二是在青贮前、中、后期发布青贮饲草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强化永久性青贮池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做好青贮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适期收割,青贮制作工作有序开展,高质量地进行青贮. 县畜牧兽医站设计印制粮改饲档案资料样本,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档案资料收集,落实 受益对象明确、青贮数量地点清楚、补贴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 的档案内容要求;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方式,对建设单位全株青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不青贮或进行黄贮,视为其自愿放弃参与该项目的实施资格,监督项目建设单位签订饲草收购订单合同、建立青贮饲草出入库台账、青贮饲草出入榜单等佐证材料,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以及实施进度. 乡镇畜牧兽医站严格按照大通县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项目建设单位的青贮饲草种植面积及青贮量的核定核实工作,开展青贮技术指导,青贮质量的监管监测,监督建设单位建立青贮饲草出入库台账,详细记录收贮数量、价格、付款数额、榜单等信息,收贮结束后及时汇总,建立收贮台账;

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单位青贮前青贮池、青贮后青贮池、青贮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照片或影像资料等,作为核查验收时的佐证材料.

(五)举办饲草青贮制作技术培训及现场观摩会(9月)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单位青贮饲草的技术水平和加大粮改饲工作的宣传力度,大通县农业农村局适时邀请有关技术专家举办青贮饲草制作技术培训及现场观摩会.培训观摩中要结合大通县饲草料加工利用现状,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讲解青贮饲草调制技术、制作方法、技术要领、合理饲喂等内容、并对大通县青贮饲草典型问题进行分析和讲解,使项目建设单位掌握青贮技术,总结成功经验,降低饲养成本,增加养殖效益.提高参与者对粮改饲工作的认知,引导农牧民群众发展青贮饲喂方式. 项目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2月) 项目按照《大通县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项目验收拨付制度》执行三级验收制度. 第一级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所辖乡镇兽医站负责第一级验收,主要通过现场实地测量实际收贮量,核查青贮台账资料,填写验收记录,留存影像资料,双方签字,并报县兽医站备案. 第二级验收:在第一级验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乡镇人民政府、农牧专家、县兽医站项目工作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粮改饲项目考核要求,入场入户进行现场实地验收.验收采取查看青贮台账、测实物的形式,核准验收项目完成情况,并填写项目验收单作为资金补贴依据,留存项目现场验收影像资料,验收人员及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确认签字盖章. 第三级验收最后由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专家组成的项目验收组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验收通过听取项目汇报,检查项目相关档案,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对项目实施情况依据评价指标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全面绩效考评,现场打分存档.对项目实施情况给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反馈.

(七)项目完成任务补助资金公示阶段(2019年12月) 按照粮改饲二级验收小组验收结果,结合项目建设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将项目建设单位2019年粮改饲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青贮原料品种、青贮实际收贮量、粮改饲面积)及项目补助资金核算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八)项目补助资金兑付阶段(2019年1........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