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28 |
一、对推进绿色发展的艰巨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思想认识不足,安排部署多、督促落实不够,环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分地区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截至7月底,先后9次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 蓝天碧水・绿色城乡 专项行动方案》《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2018年)》《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 2016年-2018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 绿盾2017 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 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改善全区环境质量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党办〔2016〕60号)精神,坚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原则,明确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机构编制管理等4个党委职能部门和涉及环保工作的29个政府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以及审判检察机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显著提升,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环保投入不足,自治区本级财政2015年用于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资金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58.4%和40.6%.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017年安排自治区本级环境保护项目支出预算2亿元,同比增长12%,同时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亿元,着力推进自治区 碧水蓝天・绿色城乡 专项行动.创新投资方式,在前期已经投入5000万元的基础上,2017年继续安排排污费专项资金5000万元,设立了环保产业子基金.
三、2013年至2015年,全区9个县(市、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引进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等项目近60个,且部分为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成为污染治理难点和群众投诉热点.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一)为从源头预防和控制医药、农药、染料等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地方环境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自治区从严农药、医药、染料及其中间体和生物发酵类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进一步加强农药医药等建设项目的环境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标准和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依法规范建设并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项目建设实施的环境风险.
(二)相关市县深入开展了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等项目全面排查工作,分类制定了整改方案,对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强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治,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责令停产治理直至整改任务落实或关闭.经排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59个项目,未建成或未投产3个,在建9个,验收运行20个,目前已责令停产5个,正在按要求整改16个,依法注销项目6个.
四、2016年自治区印发的《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2018年)》,对石嘴山、吴忠等污染较重地区PM10年均浓度控制要求较2014年出台的《宁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确定的要求,分别放宽达63%和62%,石嘴山、吴忠2市也依据此自行调整指标,自我减压.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2018年底,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 蓝天碧水・绿色城乡 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治、管、防等手段,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整治工程.制定的《2017年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时间进度和任务要求.
(二)石嘴山市在自治区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基础上自加压力,确定了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市、县及市直部门也相应的制定了工作计划、编制了工作方案;
吴忠市印发了《吴忠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吴忠市城市扬尘污染整治方案》《全市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整治方案》,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确定了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三)委托中国环科院开展了《银川周边地区空气重污染成因与对策》课题研究,计划2017年10月实施,最终形成银川及周边地区空气重污染协同控制方案.
五、自治区未对各市、各有关部门完成《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意见》情况开展考核;
虽然对《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及燃煤茶浴炉淘汰专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但对任务未完成单位没有问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按照《宁夏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2015年)实施情况考核细则》有关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7月中旬下发了考核通知,2016年8月上旬完成了考核工作,2016年8月底向各市下发了考核通报.2016年8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就2015年度考核不合格及环境空气质量问题对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牵头制定《 蓝天碧水?绿色城乡 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从2016年起,将大气、水、土壤纳入考核范围,严格落实考核要求.
六、自治区对重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责任追究力度不够严厉.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一)2016年11月,自治区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了4种领导干部类型和36种追责情形,把责任主体与具体追责情形一一对应,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
(二)针对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自治区保护区生态破坏以及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已查清了事实,理清了责任,确定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6月1日,向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汇报了责任追究审查情况,6月29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通过了责任追究审查报告.下一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将按照干部分级管理原则,将拟追责人员移交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追责,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
七、自治区相关部门未有效组织实施 十二五 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任务,《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中15个相关项目未按期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为2020年底,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一)积极推进 十二五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截至目前,10个未按期完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建成投运3个、在建5个(预计2017年底建成运行)、正在进行招投标1个(预计年内开工建设)、未建1个(现不具备建设条件,暂缓建设).
(二)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017年已争取中央预算资金11916万元下达各市、县(区),支持实施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青铜峡市河东区污水处理厂等13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截至目前,全区36座需要进行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厂中,已完成12座,在建21座,正在开展前期工作3座.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 十三五 规划》,将 十三五 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再生水设施、污泥处置设施等项目建设目标分解至各市、县(区),督促做好 十三五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八、对全区燃煤小锅炉底数不清,督促推进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