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11-05 |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许氏维雅建材有限公司仿古建筑材料基地项目(一期)位于繁峙县集义庄乡兴旺庄村,建设仿古建筑材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占地面积13600.68平方米,绿化面积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实施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准备车间设置一套布袋收尘装置,粉尘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梭式窑废气经1套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中的标准.石材加工采用湿法操作,木材加工设中央除尘器,粉尘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道路和原料仓库采取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及配套的抑尘措施,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喷漆废气经"集气罩+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中表2家具制造行业标准.冬季办公室使用电暖供暖,不得自建采暖锅炉;
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总量指标:SO22.9t/a、NOX12.3t/a、烟尘1.97t/a、粉尘0.344t/a.
2、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含酚废水采用酚水蒸发器以气化剂形式补入生物质气化炉进行燃烧 ,生活废水和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噪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规定要求,生物质气化炉炉渣、破碎、筛分除尘灰、脱硫渣、不合格的砖、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补料;
石材边角料、木屑边角料、木质粉尘收集后直接外售,焦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性漆、稀释剂的废弃包装物设置20m2的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砂纸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5、做好项目区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6、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三、工程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繁峙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强对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 2019年6月6日 抄送:繁峙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