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11-11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城联模具厂压铸模具和座椅扶手支架等铝铸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 项目名称:压铸模具和座椅扶手支架等铝铸件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大矸城联模具厂 建设地点:北仑区大汇鑫路10号 项目概况:宁波市北仑区大矸城联模具厂成立于2000年,位于北仑区大汇鑫路10号1幢1号,主要经营范围:模具、五金件、塑胶制品、金属制品、压铸件、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

为拓展市场需要,2017年10月经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同意(仑发改备〔2017〕199号,企业拟投资2500万元,利用位于北仑区大汇鑫路10号的原有厂房(建筑面积4475.59m2),新建压铸模具和座椅扶手支架等铝铸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产压铸模具200副,座椅扶手支架等铝铸件3000吨.

二、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厂房已建,无施工期污染.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铝烟尘与燃气废气、压铸脱模废气、抛丸粉尘和机加工异味. (1)熔铝烟尘与燃气废气和压铸脱模废气 熔铝过程产生的烟尘以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

2、NOx、烟尘与开模过程中喷射脱模液时产生的脱模废气(按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收集至一套水喷淋塔处理,然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结果,SO

2、烟尘、NOx、最大排放量分别为0.0004kg/h、0.1897kg/h、0.008kg/h,排放浓度分别为0.008 mg/m

3、3.95 mg/m

3、0.16mg/m3,对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O2≤50mg/m

3、NOX≤150mg/m3)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烟尘≤150mg/m3),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量为0.0248kg/h,排放浓度为2.48mg/m3,对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排放速率10kg/h,排放浓度120mg/m3),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2)抛丸粉尘 毛坯件半成品表面处理采用抛丸机处理,抛丸过程有粉尘产生.抛丸机自带有粉尘收集和除尘系统,粉尘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根据工程分析结果,粉尘排放速率为0.029kg/h,排放浓度为9.67mg/m3,对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3)机加工异味 毛坯件经机加工时,需向切口处喷射切削液冷却润滑,流下来的切削液经收集、过滤(不锈钢丝网)后循环使用,此过程中有微量的切削液受热挥发异味产生;

异味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通过车间机械通排风排入环境,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压铸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时补充,不排放. 熔铝压铸废气治理更换设施废水经宁波市北仑区大康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后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海,对纳污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8m3/d(即24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氨氮、总磷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海,对纳污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冷却水循环泵等设备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类比同类资料,噪声源强为70~9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铝渣、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废脱模液、废电火花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抛丸粉尘、废钢丸、含油废物、生活垃圾. ①废铝渣 主要来自熔铝及保温过程中表层铝液接触空气而氧化产生的废氧化铝,产生约为铝锭消耗量的0.5%,则产生量为15t/a,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废金属边角料 主要为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铝、钢边角料,产生量约为金属消耗量的2%,则产生量为61t/a,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③废切削液 本项目切削液年消耗量为0.3t/a.加工中心等配套模具在修整过程中,需使用切削液润滑、冷却刀具,使用前与水兑和比例为1:5,项目切削液稀释后的用量1.5t/a,少量蒸发或滴漏等损失,废切削液产生量按90%计.约为1.3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物代码900-006-09.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④废脱模液 本项目脱模剂消耗量约5.4t/a,与水兑和(1:100)后喷射至压铸机的模具上用于冷却和脱模,大部分以气态挥发,少量呈液态流失在压铸机周围,脱模废液产生量按兑和后的脱模液的10%计算,则产生量为54t/a,属于HW09类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物代码900-007-09,企业在压铸机周边设置了收集沟槽,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模废液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⑤废电火花油 在对模具进行加工时,需要电火花油起到电极保护和冷却作用,一般情况补充添加即可,长期使用需更换,更换量约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⑥废机油 主要为压铸机等设备维护保养更换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⑦废液压油 压铸机需使用液压油,主要起到设备的润滑和保护作用,一般情况补充添加即可,长期使用需更换,更换量约3.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8-08,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⑧废油桶 主要为盛装机油、液压油、脱模剂、切削液、电火花油等的空桶,产生量约1t/a.上述废物由厂方回收利用,不废弃.上述废物不需要修复和加工,由厂方回收利用,不废弃.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 ⑨抛丸粉尘 抛丸机在抛丸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该粉尘被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按照98%除尘效率计),则粉尘的收集量为1.658t/a. ⑩废钢丸 抛丸机在抛丸过程中钢丸会发生损耗,按总使用量的1/3计,约0.33t/a,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含油废物 主要为设备清理、擦拭等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产生量约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油废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经收集后暂存与危险废物堆放库,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按每人0.5kg/d计,则产生量约3t/a,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具体见下表: 表2-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一览表 类型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废气 熔炉烟气 SO2 0.0045t/a 0.0036t/a 有组织 0.0004t/a 无组织 0.0005t/a 烟尘 2.108t/a 1.7075t/a 有组织 0.1897t/a 无组织 0.2108t/a NOX 0.0842t/a 0.06778t/a 有组织 0.008t/a 无组织 0.00842t/a 压铸脱模废气 非甲烷总烃 1.323t/a 0.9917t/a 有组织 0.199t/a 无组织 0.1323t/a 抛丸粉尘 粉尘 1.8t/a 1.658t/a 有组织 0.035t/a 无组织 0.036t/a 机加工异味 非甲烷总烃 少量

0 少量 废水 生活污水 COD、氨氮等 240m3/a COD0.096t/a 氨氮 0.0096t/a COD 0.0888t/a 氨氮 0.00888t/a 240m3/a COD 0.0072t/a 氨氮 0.00072t/a 固体废物 机加工 废切削液 1.35t/a 1.35t/a 0,委托处置 压铸脱模 废脱模液 54t/a 54t/a 0,委托处置 机加工 废电火花油 0.3t/a 0.3t/a 0,委托处置 设备维护 废机油 0.5t/a 0.5t/a 0,委托处置 设备维护 废液压油 3.6t/a 3.6t/a 0,委托处置 设备擦拭 含油废物 1t/a 1t/a 0,委托处置 熔化保温 废铝渣 15t/a 15t/a 0,外售处置 机加工 废金属边角料

61 t/a

61 t/a 0,外售处置 抛丸 废钢丸 0.33t/a 0.33t/a 0,外售处置 机加工 抛丸粉尘 1.658t/a 1.658t/a 0,外售处置 空桶 废油桶 1t/a 1t/a 0,厂商回收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3t/a 3t/a 0,环卫清运 噪声 主要为空压机、冷却水循环泵等设备加工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本项目厂房已建,故施工期污染可忽略.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铝烟尘与燃气废气、压铸脱模废气、抛丸粉尘和机加工异味. ①熔铝烟尘与燃气废气和压铸脱模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熔炉烟气为熔铝保温过程产生的烟尘以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

2、NOx、烟尘和开模过程中喷射脱模液时产生的脱模废气(按非甲烷总烃计),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塔处理,然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项目废气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熔炉废气、压铸脱模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抛丸粉尘 毛坯件半成品表面处理采用抛丸机处理,抛丸过程有粉尘产生.抛丸机自带有粉尘收集和除尘系统,粉尘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项目废气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抛丸粉尘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机加工异味 毛坯件经机加工时,需向切口处喷射切削液冷却润滑,流下来的切削液经收集、过滤(不锈钢丝网)后循环使用,此过程中有微量的切削液受热挥发异味产生;

异味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通过车间机械通排风排入环境,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压铸机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时补充,不排放;

熔铝压铸废气治理设施更换废水经宁波市北仑区大康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后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海,对纳污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8m3/d(即24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氨氮、总磷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海,对纳污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为空压机、冷却水循环泵等设备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根据表7-6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要求企业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设备;

②加工中心、空压机、冷却水循环泵等设备底部设减震基础;

③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噪声较大生产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铝渣、废金属边角料、废钢丸、抛丸粉尘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机油、废脱模液、废液压油、废电火花油、废切削液、含油废物属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堆放处,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废油桶由厂方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采取环保防治措施后,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允许排放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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